“私吞遗产惹的祸!”2020年,一老人离世之前,把自己的房子赠给了外孙,这让其他几个女儿都集体反对,认为这套房子应该是四个女儿平分,然而老人在去世之前,一直都和外孙一家住在一起,同时遗书也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对于遗产的分配一直都是很难理清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对于子女多的家庭,常常会因为遗产分配不均而出现隔阂,可连照顾赡养老人都做不到,何谈要求分房产?
上海一老人有四个女儿,他一直都和大女儿一家共同生活在老房子里,2013年时,老房子突然拆迁,老人分到了一套安置房,随后他索性就把这套房子交给了外孙打理。
2020年,老人去世之后,三个女儿却因为这套房子产生了纠纷,原来早在2015年,老人就立下了遗嘱,把这套房子遗赠给了大女儿的儿子,同时其他子女不得争执。
但剩下的三个女儿却表示老人是文盲,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外,遗书的内容都是外孙代写的,因此不能确定老人的遗嘱有效,同时外孙没有在遗嘱的60日内接受遗赠,因此应该视为放弃。
而法院的法官认为老人虽然不识字,但是不影响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遗嘱也符合了法定形式,至于外孙没有接受遗赠,但他长期管理房屋,已经可以视为接受了遗赠。
法院判决房子归外孙所有,而三个女儿要求四姐妹一人分25%的诉求,没有被接受,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