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现实中也能出现小说中才有的场景,上海女顾客买肉,先是只要两斤猪蹄,老板切完,她转头又要三十斤肉切碎。等老板累得直不起腰切好,她轻飘飘一句“不要了”就想走人,这操作搁谁受得了? 虽然说买肉老板动手不对,毕竟最后报警了双方都没有讨到好处。但是从侧面也能看出买肉女子的素质低下,完全没有契约精神,被打确实可怜,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不由让我想起《水浒传》中鲁提辖三拳打死郑屠夫的情节,鲁达以切肉末为由挑衅郑屠,待郑屠被激怒后,三拳打死郑屠。在郑屠的肉铺,鲁达要求郑屠切十斤精肉和肥肉,并最终将肉末砸向郑屠。 最后我只想说是法律社会救了那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