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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妈撞人事件后续来了! 目前青岛中院已经关闭了评论,青岛大妈撞人事件后续

青岛大妈撞人事件后续来了! 目前青岛中院已经关闭了评论,青岛大妈撞人事件后续真是越看越迷惑!

这案子简直比悬疑剧还魔幻!法院刚判完“行人安全距离”,转头就把评论区一关,活像干了亏心事怕人戳脊梁骨。网友调侃:“青岛中院这是连夜买了站票跑路?” 更绝的是,央媒直接下场开怼:“普通人不能被强加义务!” 这波操作,连吃瓜群众都看傻眼了。

看看判决书里的神逻辑——大妈突然转身撞人,法院却让被撞的赔7万,理由是“没保持安全距离”。可翻遍《道路交通安全法》,哪条写了行人之间得隔两米走路? 有律师气得直拍桌:“按这标准,早高峰地铁里得判全车厢人互赔!”

最讽刺的是调解过程。大妈开口要18.8万,法院“贴心”砍到7万,还美其名曰“圆满化解”。可监控明明显示,王某正常走路,大妈打电话分心突然折返。网友炸锅:“下次是不是得随身带测距仪?转身前先喊‘倒车请注意’?”

青岛文旅这回真是躺着中枪。评论区被“安全距离观光攻略”刷屏:“请问栈桥散步该间隔几米?”“啤酒节人挤人算集体违法吗?” 这波负面营销,估计能让当地导游连夜修改解说词:“各位游客,现在进入‘法律高风险路段’,请保持1.5米防御姿态……”

法律界也吵翻了天。支持派搬出《民法典》的“注意义务”,反对派直接甩出德国判例——行人碰撞除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不追责。 更有人翻出青岛中院黑历史:“当年‘萝卜拍卖案’也是他们,怎么专出奇葩判决?”

现在最慌的怕是全国老人。网友神总结:“以前碰瓷要躺车底,现在转身就能创收。” 但真当“碰瓷2.0”那么好干?医学专家泼冷水:“62岁股骨颈骨折,手术费都不止7万,这‘创业成本’有点高。”

青岛中院删文关评的举动,反倒坐实了舆论猜测。要知道,当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被调岗,这次韩法官会不会步后尘? 有知情人士透露,内部已启动案件复查,毕竟央媒都点名了:“司法不能异化成‘谁老谁有理’。”

这事儿最荒诞的,是它发生在2025年。AI都能写判决书了,人类还在为“走路该不该赔钱”吵翻天。或许真如网友所说:“法律要是脱离常识,那每个人都是潜在被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觉悟
觉悟 13
2025-05-10 19:48
后续来了,有后续吗?谁调解的?赔的钱该退不该?做为普法的栏目是…。等等要为此次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任的人员?
用户12xxx59
用户12xxx59 12
2025-05-10 19:46
这发冠车走逆行很正常啊。崂山欢迎尔。
用户15xxx63
用户15xxx63 8
2025-05-10 22:23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
紫川月
紫川月 7
2025-05-10 22:49
主要是现在这些所谓法律工作者,浑身上下连点人味都没有了,顺指大同
用户15xxx73
用户15xxx73 7
2025-05-10 23:03
我认为此案的关键点是要确认大妈是否确已转身?如果只是急停未转身被撞,判后方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而负一定责任似乎有点道理,但是如果前方已经完成转身,那么判大妈逆行全责绝对没问题,不信你请教任意一个交警看看。
渣叔
渣叔 6
2025-05-10 22:51
看来只能喝点青岛啤酒了,其他关于青岛的事情少干
用户13xxx05
用户13xxx05 5
2025-05-10 22:56
现在连青岛啤酒都不会再喝了
姜 南
姜 南 3
2025-05-10 22:55
坐等有错必纠
把酒醉清风
把酒醉清风 3
2025-05-10 22:27
现在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就是被撞者背锅,7万块法官以被撞者的名义赔给老太。
用户29xxx00
用户29xxx00 3
2025-05-10 23:10
一瞬间方圆两米有我无敌的感觉[开怀大笑]
紫陌红尘看桃花
紫陌红尘看桃花 3
2025-05-10 22:28
法院把当初视频放出来了!老太太打电话往回走,年轻女性望着右边向前走,两个撞上了。我现在觉得法院是对的了!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回复 05-10 23:34
那老太太是不是逆行了?

Michael 回复 05-10 23:34
刚刷了抖音看到了央视新闻的报道,视频是真的判决没问题,法官的判决我是赞同的

忠义无双安格朗
忠义无双安格朗 3
2025-05-10 22:43
哈哈
哈哈 3
2025-05-10 23:24
保险公司可推出行走三者险,国家强制上行走险,执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