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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婚礼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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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记录一生一次的幸福时刻,王先生和马女士请来婚庆公司拍摄婚礼纪录片,没想到公司却“携片跑路”,造成他们无法补救和不可替代的缺憾。近日,这起涉及婚庆服务的纠纷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判决后,已进入执行环节。

2024年1月,准备结婚的王先生、马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13000元的服务合同,将二人的婚礼总体策划、婚礼主持、现场布置、摄影摄像及后期制作交由该公司负责。12月,婚礼在该公司的策划、主持、布置下顺利完成。完成人生大事的王先生和马女士满心欢喜等待着该公司在婚礼30日后交付婚礼纪录片,没想到该公司推托几次后直接失联。今年1月,王先生、马女士将该公司诉至金凤区法院,要求退还未服务部分的费用,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精神损失。

“受理该案后,法院通过发邮件、打电话、发信息甚至发快递的方式,没能成功送达开庭公告,于是便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了送达。”该案承办法官拜俊颜30天的公告期和15天的答辩期已过,该公司杳无音讯,该案最终以被告缺席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原告认可了该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主张被告返还摄影及摄像费用并赔偿违约金,且表示婚礼影像记录具有永久纪念意义,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不可复制性和不可再现性,是无法补救和不可替代的特定纪念物品,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因此还主张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退还费用并支付部分违约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即使法院支持了王先生和马女士的诉请,但有可能要不回来的婚礼纪录片已经成为了二人永远的遗憾。”法官拜俊颜对此提醒所有人,当下,随着婚庆市场的发展及消费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婚庆服务领域的纠纷逐渐增多。选择婚庆服务的时候,在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服务事项的同时,也应考察资质信誉,通过企业信用平台核验资质,参考真实用户评价,警惕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