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宇甄翻出昔当法官造假 李进勇怒:无助掩饰你们组织性犯罪
台选会主委李进勇今(7日)赴立院进行业务报告并备询,国民党立委许宇甄先是批台选会办蓝不办绿,接着提及李过去任职台中地院法官时,曾要书记官造假笔录日期。对此,李进勇怒斥,这是40年前无罪判决的陈年老案,他没有抄名册也没有伪造签名、没有盗刻印章,"身为委员怎么会拿毫无关联的案子来讲?这样无助于掩饰你们组织性犯罪"。
许宇甄问,过去有民代、市长、立委的罢免案,也都有疑似伪造的情况,台选会有没有告发?告发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李进勇说,告发时间不一。
许宇甄举例,罢韩市长、2020连署,台选会都是在选举结束后才告发,”为什么现在罕见在第一阶段就告发这么多疑似伪造文书?“李进勇说,告发都是依法有据,2月3日开始收案,2月初就不断有民间的检举案件到检调机关,检调机关从2月到3月共14度发函到台选会要求提供资料。
李进勇声称,伪造签名、盗刻印章、死亡连署都是台选会认定的,就表示有犯罪嫌疑,“有犯罪嫌疑,依照刑事诉讼法就应该告发。至于告发之后的构成要件该不该当,是司法机关的事情,选务机关不必去认定”。
另外,许宇甄也提到,李进勇过去任职台中地院法官,曾要书记官造假笔录日期,因为依照当时法官评核机制,若时任法官的李进勇在1985年1月31日前没有开庭,会因拖延审判而影响考绩,由甲等降为乙等,奖金也会短少3万多元。李法官为了避免被认定延迟审查,竟窜改日期,意图制造在期限内开庭的假象。
许宇甄问,当年造假笔录、盗填日期的动机是什么?对此,李进勇回击,这是40年前无罪判决的陈年老案;其次,这个案子没有抄名册、没有死亡连署、也没有盗刻印章,跟现在情况不一样,“我不知道委员旧案重提是要掩饰什么?是要掩饰检察官正在办的伪造案件吗?”
“旧案重提到底要掩饰什么?是司法机关现在办理的伪造案件吗?”李进勇批,他的案子不足以掩饰铺天盖地的组织性犯罪行为,“我没有抄名册、也没有伪造签名、没有盗刻印章,你提这案子无助于澄清你们组织性的犯罪”。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