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7.30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7.3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9,13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3%;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7.3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为317,1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3%。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符合相关条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联域股份本次回购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回购股份后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前述人员未来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购对公司影响较小有助于长远发展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89,687.04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3,661.45万元,流动资产141,541.51万元、货币资金54,722.13万元、研发投入2,125.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81%。假设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79%、1.21%、1.06%,占比均较小。
公司认为此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振市场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回购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推进实施并披露进展
本次回购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通过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变更、终止等。
公司将努力推进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按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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