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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37岁已婚男和妻子长期分居,为打发寂寞在网上和一23岁女网友聊天。几天

山东菏泽,37岁已婚男和妻子长期分居,为打发寂寞在网上和一23岁女网友聊天。几天后,女子竟主动追求男子,软磨硬泡之下,男子同意了。交往期间,两人关系亲密,女子还两次给男子转账520元表达爱意。男子本女子的真诚打动,就想好好跟她谈恋爱,还千里迢迢跑到女子的城市去见面。谁知,到地方后,女子一改往日的热情,死活不肯露面。男子不甘心,苦苦等待9个月,但结果却让男子无法接受。 5月5日据重庆天天630报道,37岁的程某结婚已经十多年了,虽然和妻子也育有孩子,但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生活。 在程某看来,他的婚姻已经是名存实亡,倍感寂寞的他,便借着网络来打发时间,寻找安慰。 2024年5月份,他在手机上认识了女子雪儿,雪儿称她是重庆人,23岁。 两个人加了联系方式后开始频繁的聊天。 程某是山东汉子,与生俱来的魅力很快吸引了雪儿,没几天,雪儿竟然表示非常喜欢他,还要追求程某。 起初,程某并不同意,因为雪儿比他小了整整14岁,他是个有家室的人,雪儿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他们根本就没可能。 本以为雪儿只是一时新鲜逗他玩,等这股劲儿过了,她就忘了,谁知,她竟动了真格,连续两个月疯狂追求程某。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在雪儿的软磨硬泡下,程某答应了,两个人开始正式交往。 确定关系后,两个人聊天内容越来越亲密,程某叫雪儿宝宝,雪儿对程某更是体贴入微,虽然是异地恋,但对他格外关心。 程某是一名外卖员,风里来雨里去非常辛苦,很多时候不能按时吃饭,雪儿心疼,给他转账520元,叮嘱他好好吃饭。 后来,又向他转了520来表达爱意。 程某被雪儿的真诚打动了,他下定决心要好好谈这场恋爱,所以,他打算辞掉工作,跑到重庆和雪儿见面。 刚开始,雪儿同意见面,也很高兴,谁知道,当程某满心欢喜到了重庆后,她却改了主意,怎么都不露脸了。 程某这下没招了,虽然他看交往了几个月,但他对雪儿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她是巫山人,在城区一家纹眉店上班,其他一概不知。 所以,雪儿不愿意现身,任凭他怎么都找不到。 千里迢迢赶来见心爱的人,却扑了空,程某不甘心,所以,他没有回山东,而是留在重庆,等雪儿回心转意跟他见面。 没成想,这一呆就是9个多月,这期间为了生活,程某干过服务员,跑过外卖,但始终没有换来一次见面的机会。 他悬着的心越来越凉,他想不通,明明是雪儿先追的自己,他来了为何却不愿意见面 ,难道这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吗? 实属无奈的程某在聊天过程中说了一些气话:你要逼死我吗?你要看着我出事吗? 雪儿听了这些激烈的言辞,又害怕又生气,她直接拉黑了程某,准备一刀两断,放过彼此。 突然被分手,程某实在接受不了,他一遍遍的反思,问题究竟出在哪了? 他也想过,雪儿会不会是骗子,一直在欺骗他,但是,她从自己身上也没捞着钱和东西,反倒给自己转过钱。 难道是她闲得没事干,在网上随便找人聊天打发时间,获取情绪价值吗? 雪儿究竟是怎么想的,谁也不得而知。但这个结果,程某也有心理准备。 而且,他作为已婚人士,再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别人恋爱,还不远千里追过去,实在是不应该,也不道德。 所以程某表示,这段本来就不应该开始的感情,他也会早日放下。 雪儿的表现确实很反常,有人猜测,她本来想放长线钓大鱼,发出去520,想要更大的回报,结果男方没有任何表示,她不敢见面,只能认栽。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雪儿两次向程某转账520元,金额具有“我爱你”的特殊含义,且未明确约定还款义务,属于无偿赠与。 程某接受转账并用于日常开销,表明双方已达成赠与合意,构成赠与合同。 雪儿拒绝见面的行为可能出于情感变化、对程某已婚身份的顾虑或其他个人原因,但无法直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但是,雪儿欺骗感情虽不违法,但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雪儿建立恋爱关系,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雪儿明知程某已婚仍与其交往,虽未直接违反法律,但可能引发社会的负面评价。 及时止损也好,幡然悔悟也罢,这样违背公序良俗的恋情,早早收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重庆天天630—20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