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种设备全球领先,美国自己都造不出来,偏偏咱们刚出台激光技术出口禁令,转头就有人把“尖货”送上门。 捋清楚来龙去脉,这台设备其实是禁令生效前签的合同,属于历史订单,企业按规矩办事,倒算不上故意违规。 但问题在于,60KW激光器能干的事儿太多了,切钢板只是表面用途,稍微改改就能用在军工领域,比如导弹外壳加工、甚至激光武器研发。 美国这些年拼命搞“高能激光”项目,但功率死活卡在30KW以下,咱们这一台机器送过去,等于给对手递了张“参考答案”。 更让人担心的是,美国企业会不会通过第三方转手,比如把设备拆解后经欧盟或东南亚转运,绕开监管搞逆向研究? 咱们稀土管制、芯片突围,好不容易在高端制造领域卡住美国脖子,结果一台机器就可能让人家弯道超车。 咱们的出口管制还得再“聪明”点,比如历史订单可以留缓冲期,民用设备防“军用改装”,光靠一纸禁令显然不够,得盯紧后续流向,必要时直接拉黑违规采购方 技术竞争就是一场无声的战争,今天漏一滴水,明天可能决堤,管得住是本事,管不住就是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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