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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数字时代的公平守护,全国抢票外挂首案判决的启示

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其中一例“抢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引发关注。经过审理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认定被告郑某忠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万元赔偿。这起案件被认为是全国首例认定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例。(央视新闻)

从火车票到演唱会门票,从医院的专家号到促消费的消费券,总有机构或个人利用外挂软件抢票,导致普通消费者抢不到票,那些急需的消费者不得不多花一份冤枉钱。这样的机构和个人,既对依法经营的机构形成了不正当竞争,也导致消费者之间形成了不正当竞争。

这场看似普通的民事判决,无疑是数字文明进化的重要界碑。被告郑某忠设计的抢票程序,能以每秒数百次的请求频率碾压普通人0.3秒点击一次的手速,这就像在数字赛场架设起百米跨栏,让普通消费者未出发已落后。法院穿透“技术中立”的迷雾,直指其破坏市场基础秩序的实质,这不仅是司法智慧的突破,更是对“技术向善”原则的庄严宣示。

当技术创新沦为少数人的“插队机”、数字鸿沟被异化为敛财工具,法治就必须成为守护公平的压舱石。判决书里跃动着时代的叩问:在万物互联的今天,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市场伦理?有票务平台为应对抢票软件攻击,单场演唱会就需投入百万级资金扩容服务器,这些成本最终转嫁给普通消费者;医院挂号系统因外挂程序瘫痪时,真正需要专家号的病患可能错失救治机会。所以,正如判决揭示的真相,技术本该是解决问题的钥匙,而非制造问题的推手。

案件引发的连锁反应正在重塑竞争规则。从欧盟《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要求平台承担技术治理责任,到我国各地试水区块链电子票务系统,全球都在探索数字公平的新范式。值得期待的是,这场判决或将成为制度创新的催化剂,让购票记录可溯源、异常流量可识别、灰产从业者面临跨平台封禁,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技术魔术”也就失去了生存土壤。毕竟,真正的科技进步,应该让不会编程的农民工也能抢到回家车票,让不懂技术的老人也能挂上专家门诊。

从蒸汽时代对机械生产的规范,到互联网时代对数据产权的界定,人类文明总是在技术狂飙中寻找秩序的支点。这场抢票外挂案的判决,恰似我国数字世界的第一块法治基石,它提醒着我们,当代码与法律相遇时,唯有坚守技术服务于人的初心,才能让数字化的未来不是冰冷的算法牢笼,而是充满温度的美好生活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