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税〔2025〕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据财政部网站3月27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503/t20250327_3960804.htm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2025年4月4日,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以下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地区的退税商店,有意愿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就预付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即可成为“即买即退”商店。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以下称预付金)。该境外旅客在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离境退税业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向该境外旅客追回预付金,并按规定办结离境退税业务。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9603/content.html
三、[证监会公告〔2025〕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3月14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是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配套文件。
1、《指引》明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对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重大缺陷进行自查并披露。
2、《指引》进一步明确重整计划中的权益调整要求,规定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