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可被定义”?我觉得这种说法是谬论! 《道德经》第一句就是“道可道”,这第二个“道”明显就是动词,也明显就包含有“言说、表达、定义、遵循、实践”等等含义,怎么在有些解读者的理解下,就“不可定义”了呢?难道咱们学的语文不是同一种语言? 再说,任何事物,只要一旦被人认知,就必先被定义,要主观地赋予其概念的内含和外延,这是认知规律。即使这个事物很复杂,我们暂时还认知得不完备、不全面,但也不意味着就不能定义。定义得不全面,和不能定义,是两回事。你连认知规律都不要了,好能耐! 老子的 “道可道,非常道”,不是说不能定义 “道”,而是提醒我们,用语言描述出来的 “道”,和真正的 “道” 有差距 。这就像你给别人形容苹果的味道,说得再天花乱坠,对方不亲口尝,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滋味。但“有差距”和“不能定义”,能是一回事吗? 确实, “道” 和普通事物不一样,它太宏大、太抽象了。就像用小水杯装大海,装不下的。强行定义 “道”,可能会把它局限在某个框架里,反而偏离了它的本质。所以,老子也说“强为之名曰道”,他还强调“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定义,“强为之名曰道”难道不就是定义吗?可惜的是,有解读者文字理解力不过关,错误将“强为之名曰道”所对应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理解为“天地的生母、宇宙的本源”,你把老子的“道”理解成驴唇对马嘴了,生编硬造臆想出来的“天地的生母、宇宙的本源”,本就是虚无缥缈的,既没有科学理论支撑,现实中又没有答案和标的,你自己都想不通,所以认为“道不可定义”,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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