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287.94万股股票,认购对象宁波均胜电子近日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均胜电子承诺特定期间无减持行为与计划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均胜电子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减持香山股份股票的情形。同时,自定价基准日起至香山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均胜电子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香山股份股票,也不存在任何减持计划。
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
均胜电子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与本次发行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适用相同的股份锁定期进行锁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因香山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均胜电子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均胜电子还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香山股份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香山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均胜电子的承诺,对于稳定香山股份股权结构、保障本次发行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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