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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加强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司法保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北京金融法院28日召开“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八个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自成立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保险纠纷二审案件1796件,标的总额超过21.88亿元。涉诉案件中,涉及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占比15.92%。在新业态保险纠纷二审案件中,占比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33.5%)、雇主责任险纠纷(25.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1%)。

据介绍,新业态保险纠纷中,平台、第三方企业、保险机构、劳动者多主体之间矛盾交织,存在以下问题:平台企业利用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第三方用人单位保障责任推诿与保险配置缩水等问题频发;新业态劳动者普遍存在保险认知不足、维权能力较弱的问题;保险机构在新业态保险产品设计、展业等环节暴露多重短板。

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坚持系统集成,通过审判理念更新、审判机制优化、裁判规则树立、协同机制创新,提升新业态保险纠纷专业化审判效能。比如,北京金融法院今年专门设立了保险专业政策调研团队,主要职能是聚焦保险行业的前瞻性、焦点性问题集中开展调研和创新性探索。

以本次典型案例中保险公司与外卖骑手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为例,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剖析保险交易架构中的多层商业嵌套,穿透认定众包骑手意外险的实际投保人为骑手,猝死保险金条款为隐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向平台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免责提示告知对骑手不发生效力,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骑手的法定继承人保险金60万元,妥善保障了新业态劳动者的保险权益,维护了金融交易的实质公平。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建议,下一步,保险机构应针对新业态特点优化保险产品供给,规范展业;平台企业及平台合作商应立足可持续发展,彰显社会责任,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维权能力;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窦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