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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追赔 “四川芬达” 至 700 万

杨坤因 “四川芬达” 模仿维权升级,将名誉损失费从 500 万追加至 700 万。他指出对方模仿已经超出娱乐范畴,属恶意恶搞,导致自己形象受损、代言流失、收入锐减,所以追加200w的赔偿。好了,这次你俩拿什么去赔吧!所以说,不管干啥都要有一个度。

评论列表

追风刀
追风刀 23
2025-04-26 02:54
垃圾,想钱想疯了!
用户10xxx76
用户10xxx76 11
2025-04-26 16:37
杨坤模仿我用两只腿走路。。。
佘建
佘建 7
2025-04-26 22:08
杨坤你连5块都不值
用户13xxx80
用户13xxx80 5
2025-04-26 18:08
估计到最后什么都不会赔,瞎折腾一下而已。
我的中国心
我的中国心 1
2025-04-26 16:01
没座
用户61xxx36
用户61xxx36 1
2025-04-28 02:45
模仿也要有个度
路过
路过 1
2025-04-29 05:38
索赔也是一种生财之道。
东东
东东 1
2025-04-26 15:34
其实杨坤出不出歌没有什么人关注,就算出新歌也没有人喜欢听,何必老把自己往死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