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乡纪委在对金龙村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金龙村2021年村道维护项目中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所显示的日期存在异常。“12月1日,金龙村提交变更申请,将项目中的71㎡堡坎变更为32㎡堡坎,但11月1日召开的‘一事一议’会议中堡坎面积已经为变更后的32㎡,这明显不符合逻辑。”该乡纪委副书记张禹将这些疑点逐一指出。
带着疑问,乡纪委对该项目开展了进一步核查。在乡纪委谈话室里,面对核查组的层层追问,金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某某的额头渗出细密汗珠,如实交代了2021年村道维护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这个确实是我的问题,当时觉得太麻烦了,想省事,就直接指定了项目实施方……”经查,谢某某在未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的情况下,直接将该项目承包给衡某某。事后为便于报账,安排相关人员编造了部分虚假资料。最终,谢某某受到党内处分。
▲坝底乡纪委干部接待信访群众。(张禹摄)
“小微工程”建设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助推器”。一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小微工程建设领域“微腐败”。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办涉及“小微工程”相关案件8件。
为破解“小微工程”监管难题,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抓本治源,总结梳理已查办案件共同点,制定《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流程“三十图”》,围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六个关键环节绘制六套标准化工作流程,实现“小微权力”运行管理有章可循、监督治理精准有效、执纪问责有的放矢,推动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在阳光下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