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高校,一名20岁男大学生与29岁女子陷入热恋,两人逾越界限后女子意外怀孕。面对这个意外生命,女子以"高龄产妇风险"为由坚持生育,男方却因学业未竟、经济未立坚决反对,这段关系最终在现实压力下分崩离析。未料女子竟独自产子,两年后一纸诉状将正在攻读学位的男方告上法庭,索要20万抚养费,这场纠葛最终迎来司法裁决。
法院审理聚焦两大核心: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确立的非婚生子女平等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的抚养费计算标准。法官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与平衡义务人能力间寻找平衡点。
结合司法实践,本案判决呈现三大要点:其一,男方虽为在读学生暂无收入,但抚养义务不因身份豁免,需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基准(如江苏某市2022年标准为2500元/月),按20%-30%比例暂定抚养费;其二,鉴于男方特殊身份,可分阶段履行——在校期间以每月800-1200元标准支付,待就业后根据收入重新核定;其三,女方主张的20万一次性支付诉求,若超出男方家庭承受能力(需核查其父母经济状况),法院将调整为分期支付或部分预付。
值得关注的是,司法实践中存在特殊考量:2021年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判决在读父亲按最低工资标准(当时为2020元/月)的25%支付抚养费,同时允许其以勤工俭学收入冲抵部分金额。本案中,若男方能提供在校成绩单、助学贷款证明等佐证经济困难,可能成为酌减抚养费的重要依据。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判决将传递双重价值导向:既彰显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的法治精神,又避免"生育绑架"导致义务人陷入绝境。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若男方拒不履行,法院可采取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执行过程会充分考量其学生身份特殊性。
这场诉讼折射出当代青年婚恋观的深层矛盾:当激情碰撞现实,当责任遭遇困境,法律的天平始终倾向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正如主审法官所言:"抚养费不是交易筹码,而是为人父母必须扛起的责任。"这场判决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纠葛,更在叩问着整个社会的生育伦理与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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