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后悔了吧!”2024年,北京一70岁女子查出患有癌症,但她没有子女和配偶,连父母在临终前,都特意把遗产留给了单位而没有分给她,因此女子已经没有经济能力来治疗,可谁知女子竟然起诉单位,要求返还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法官是这么判的。 赡养老人本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尽到的义务,而只要是正常对父母尽到了孝心,想来父母也不会连遗产都不愿意留给子女,除非是从来不管父母,甚至是做了让他们寒心的事,那就有些自作自受了。 北京一位女大妈今年已经接近70岁了,但是却没有任何子女或者配偶,可以说前半生过的是相当潇洒,但大妈同样也没攒下来什么钱,而她自己也没有继承父母的任何遗产。 原来大妈的父母本是单位职工,他们是有房子和存款的,但是大妈的母亲却立了遗嘱,要求把自己的遗产全部都赠与单位,其中包括房子和银行卡以及各种财产。 而单位相应的也要给老人办理丧葬以及给老人治病等等,全程老人的女儿也就是大妈都没有插手,可以说从始至终都没有赡养过自己的母亲,也难怪母亲要把遗产一分都不留给她。 但好景不长,2022年,女子的父母相继离世后,女子没有分到任何财产,但她却在2024年时患上了癌症,本就没有什么储蓄的她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连遗产都没有一分。 此时她才想起自己还可以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于是直接把单位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继承父亲没有立下遗嘱的那部分遗产,最终法院判定女子获得房子1/4份额,而单位拥有3/4的份额。 原本这所有的遗产应该都是女子的,但却因为种种原因大部分分配给了单位,只能说这就是因果吧。 信息来源:《老母亲将房屋遗赠给单位 女儿患癌起诉要求继承 法院调解为其设立居住权》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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