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将494吨大蒜存放在冷库,竟被他人私自拉走卖了。女子:“我不管是谁卖的,你们冷库必须负责”法院判了! 170万元打水漂!"河南女子囤积494吨大蒜等待升值,竟被熟人一夜之间全部偷运变卖!女商人怒斥冷库:"我不管谁拉走的,你们必须赔偿!"冷库狡辩:"我们也是受害者!"这场关乎百万资产的纠纷,法院最终判决令人意外! 01 案情回顾 "李姐,大蒜价格跌到底了,现在入手正是时候!"2020年初,河南女商人张梅和丈夫坐在家中算着账本。做了二十年的农产品生意,他们深知市场波动的规律。 "我看行情至少还能涨三成,咱们多囤点。"张梅拿出积蓄,东拼西凑了170万元购入494吨大蒜。夫妻俩精挑细选了郊区一家设施完善的冷库。入库当天,他们亲自监督工人搬运,一袋袋大蒜堆积如山,散发着浓郁的蒜香。 "王经理,这批货谁也不能动,必须我本人签字才能提货!"张梅特意交代冷库负责人。 "放心吧,没有您的授权,一根蒜都不会少!"王经理拍着胸脯保证,双方签订了详细的仓储合同。 为方便联系买家,张梅找了老朋友赵师傅当代办,主要负责市场打探和买家对接,但从不经手提货。 "三十年的交情了,赵师傅办事我最放心。"张梅常这样对丈夫说。 2023年2月的一个清晨,夫妻俩决定去冷库查看货物,准备择机出售。 "天气回暖,价格应该能上去了。"张梅满怀期待地说。 然而,当他们来到冷库,等待的却是一个晴天霹雳——空荡荡的库房中,494吨大蒜竟然全部消失! "我的大蒜呢?"张梅声音颤抖。 "上周您的代办已经全部提走了啊。"冷库保管员一脸诧异。 "不可能!我从没授权任何人提货!"张梅急忙拨通赵师傅电话。 "啥?我根本不知道这事啊!"赵师傅也一头雾水。 调取监控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赵师傅的儿子小赵伪造了提货单,冷库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实就放行了。那批大蒜已被以低价变卖一空。 "这是你们失职!我不管是谁拉走的,你们必须赔!"张梅对冷库方面怒不可遏。 "我们也是受害者,是他伪造了文件..."冷库经理百般推诿。 张梅最终将冷库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02 法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冷库是否应承担保管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明确:"保管人未经保管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冷库作为保管人,未按合同约定严格审核提货授权,导致货物被盗,存在重大过失。法院最终判决冷库赔偿张梅货物损失及利息共计190万元,同时保留冷库向伪造提货单的当事人追偿的权利。 03 案件看法 "这判决太公平了!冷库收了保管费却不尽责,这种经营者就该重罚!"许多网友认为冷库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话说回来,商户也要吸取教训。代办人员背景要彻查,存货要定期盘点,提货流程要多重验证。把几百万的货物一放了之,也太大意了!"也有人指出防范风险的重要性。 希望本文对你有帮助,有其他想法也可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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