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在浙江台州,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一男子违规停车,一位 60 岁的老奶奶路过时,不慎扭到脚撞上车辆,竟摔倒身亡。老奶奶的家属以男子违规停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 390000 元。
男子是一名汽车配件拉货司机,为赶时间,随意将车辆停在下坡路段的路边,只为方便搬运货物。未曾想,一位 60 多岁的老奶奶下坡时走得过快,不小心扭到脚后撞上他的车辆,致使后脑勺着地,虽经全力抢救,却仍回天乏术。
经检查,老奶奶额头和后脑皆有撞击伤,其中后脑勺的撞击最为严重,颅脑急性损伤进而导致呼吸心跳骤停,此乃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
家属认为,正是男子的乱停车行为,致使老奶奶撞上车尾,从而遭受致命伤害,故而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 39 多万元。
这对于男子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他觉得自己的车停得好好的,是老奶奶自己走得太急才撞上去的,这明明属于追尾,应该让老奶奶赔偿才对,凭什么要自己赔偿?这简直就是碰瓷啊!
经过多方详尽的调查以及深入的研究,最终法院判决:男子和老奶奶各承担一半的责任,男子需赔偿死者家属 19 多万元。
由于乱停车而导致他人死亡,在全省尚属首例。不得不说,男子着实冤枉,也实在倒霉。
此事对于众多司机而言,尤其那些临时有事想要在路边停车的司机,具有极大的威慑力,切不可随心所欲地想停哪就停哪了。
对此,不知您作何看法?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