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中文网今天(3月20日)写道:“加拿大当局证实,四名加拿大人今年早些时候已因涉毒罪名在中国被执行死刑。加拿大外长谴责这些杀戮‘是不可挽回的,也不符合基本的人类尊严’。但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言人表示,加拿大公民的犯罪证据‘充分及确凿’,敦促加方‘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机智]评几句:到底是加拿大,还是“加麻大”?难道加拿大政府成了毒贩的保护伞和代言人?对于在加拿大发生的贩毒行为,中国或许难以直接管辖;但是如果有人胆敢在中国境内贩毒,无论国籍为何,一经抓获必将依照中国法律严惩!今日多家媒体报道此事后,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新闻在不同媒体、平台及受众群体中引发了高度一致的舆论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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