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官方公布了第二期裁判评议,其中包括争议极大的国安球员张玉宁禁区内被踢倒,当时主裁未判点球,且var并未介入。 在评议此次判罚时,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上海申花32号球员以争抢球为目的,并且率先触球解围,动作合理,由于触球点在空中,触球后因惯性与国安球员张玉宁腿部发生接触,属于不可避免的意外接触,接触后立即收腿避免造成伤害。申花球员不构成犯规,裁判员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如果这样判罚的话,那就有点迷糊了。因为若先触球后踢人不属于犯规,卡拉加的红牌就冤了。同样,李源一也是先触球后踢到人,却被var回溯,判罚进球无效。 那么,触球后再踢倒人是不是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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