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下里问过几位民事法官同学,河南漯河郾城区王佳佳法官的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呢? 他们几乎都众口一词地说完全没有问题,王佳佳法官完全是依照法律和司法惯例作出的判决。这样的案件不管交到哪个法官手里,都会是这样的判决结果,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也认可王佳佳法官的判决是严格依据法律作出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一个小的纠纷案,坏了两条人命,能说这个案子处理的没有问题吗?一点都没有问题,问题还是出在肇事者,本来应该奉公守法,非要行不法之事。要是安守法律,还会有这些事吗?看来还是很多人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官判案是依据证据,依据卷宗。现在你看看哪个法院不是案件很多,根本忙不过来,王佳佳法官按照现有法律条款办事,公平公正无私。被评为模范法官,号召向她学习,是对在职法官树立榜样!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个大公鸡,他把我大姐啄了一下,于是他就变成了盘中餐。 按理说琢了一下,也没多大的问题,但是那只大公鸡攻击着人类,伤害了大家,他就必须得死啊。 那时候只知道大公鸡好吃,我感觉到那个大公鸡被吃是天理自然。它破坏了原有的规矩。本来安守本分,可以好好生活,非要作死,怪的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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