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大冶发生了柯某系列强奸抢劫案。9月13日凌晨4时许,24岁的柯某伙同张某,在黄石港区某洗浴中心附近,将下班回家的20岁小娟强行拉上车,带至柯某父亲在大冶铜碌山经营的公司内废弃厂房,实施轮奸,拍裸照威胁不准报案,抢走现金100元,还索要5万元,后将小娟丢到10里远的小路上。 10月14日凌晨4时许,柯某又与朱某驾驶宝骏私家车,在同一洗浴场所附近,劫持了参加完聚会独自回家的24岁小丽,到某矿场内的废弃屋房实施强奸,并逼迫小丽向朋友借款1.5万元。 警方接警后展开侦查,根据小娟描述,通过监控发现白色无牌奥迪Q5越野车,查到车主柯某军,但柯某军已因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被刑拘,后得知车给了柯某。在小丽被劫案中,警方从监控发现无牌旧宝骏,银行取款监控中的戴帽带指套嫌疑人身影与柯某有关。警方调查还发现柯某有吸毒史,与张某、朱某关系密切且二人均为吸毒人员,确定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5日晚9时许,警方兵分三路,在大冶城区某宾馆内抓获朱某和柯某,在张某妻子家中抓获张某。 柯某父亲曾是大冶某铜矿矿主,柯某12岁父母离异,父亲疏于管教,只给金钱弥补。柯某17岁辍学,2014年沾毒,因毒瘾大、父亲生意衰败零花钱减少,为筹毒资走上犯罪道路。2016年,柯某、张某、朱某因抢劫、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八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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