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庆公安局的通报,我有三点疑问: 1通报中并没有提及吉林公安局提到的扒犁未撞到彭某的事,理由是监控距离太远,视线不好。 而我的问题出现了,既然监控都看不清楚,谁又能保证目击者就能清楚看清扒犁上的钢管呢? 2既然提到扒犁钢管,这里就有一个巨大的疑问,什么钢管能在好远的地方,挂倒彭某——【参考吉林警方提取监控摄像头的拍摄】 反正我没见过超出路面几米长的钢管。 还有一个大问题,如果露出钢管那么长,大爷的狗拉扒犁在游玩过程中碰到别人怎么办?怎么吉林公安局半句都没提到这事儿? 3也是最关键的,怎么吉林公安局调查,就没有几个目击证人,这突然到了14号,目击证人就来了? 我心说,别不是这些人,是相关部门现找的吧。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如果想证明重庆公安局说的没问题,请吉林公安局对那几位目击者拿出目击证据,或做最高级的测谎, 真正的还人家彭女士清白之身,让人家不至于社死在重庆? 如果目击者不肯做测谎,那谁又知道他们说的是真是假?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