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的一般形式
早上看了对介绍命题的一般形式(allgemaine Form des Satzes)的介绍。
-第一个符号:p是一个原子命题,命题可以是True或者False,仅仅取决于它包含的原子事态(Sachverhalt);第一个符号是p的集合;
- 第二个符号:任意p组成的集合的集合;
- 第三个符号:对构成第二个符号里的所有命题的否定;
在这里面,维特根斯坦用了sheffer的逻辑符号框架。特别是“所有真值函数都能从同时否定中得到,即“非p和非q”。
如此,定义了第三个符号N(xi),即定义了真值函数的一般形式。
迅速看了一下sheffer的证明。符号体系不太习惯,不过证明很简单。
想起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叫趣味逻辑学。那本书非常有意思,里面出了很多逻辑题。小时候的乐趣就是不打草稿,迅速的把所有的问题解出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