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运柴油被罚3万元,这个事,咱得替执法部门说句公道话,依法办案,没啥错。 ①如果是普通农民,小型农机需要个几升、十几升油,临时应急拉一下,不支持不处罚。这也有法可依: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危害性也很小,可以不处罚。 ②现在的情况是,一个皮卡车,整整拉了1000多块钱的柴油,合计200来升,装了3个塑料大桶。这要是出了事,过火面积有多大,污染有多大,岂是3万块钱能解决的?当地交管部门压根顶不住,县领导估计都得下课。 ③1.8万元的稻子,花不了1000多块的油,事实是种了100多亩的地,还搞农机服务,这油也就变成了经营的工具了,跟别人开挖掘机,干工地,赚施工费没啥区别。 ④如果200多升的油,为了节约成本,可以自己拿桶去装,那干工程的,开挖掘机的,谁还拿拖车拖着挖掘机去加油,咱都开着皮卡去拉呗,一拉拉一车,满大街都是,就问你怕不怕? 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需要加油,柴油是危险品,需要正规运输,这里面存在的矛盾,不是法律出了问题,而是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问题,是农业主管部门没有解决好农民的现实需求。说白了,错不在交管部门,而在农业部门。 ⑥很多人一听这新闻,就怼执法部门。问题是,要是这种拉散装柴油的行为,出了问题,他们还得继续怼执法部门。管了,说是不讲人情,不管又说是有猫腻,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合着里外不是人。 ⑦执法部门罚了皮卡车,同时还应该处罚加油站,既然柴油是危险品,当地的加油站就不应该允许别人用这么大的塑料桶,来装这么多的油,加油站必须把好第一道关,把不好首先就该罚加油站。 ⑧有的人一看到执法部门干了啥事,就上蹿下跳,代表网友,代表群众,代表人民,把人家批评的一无是处,说到底就是吃这种人血馒头的。 笔者坚决支持执法部门的处罚,同时也认为,如果在行政复议中,确实认定顾某系初犯,当地也确实存在这种普遍现象,又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和影响,应该考虑撤销行政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临时加油的服务,逐步规范和解决用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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