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林某由于手头缺钱,就让自己的妻子佩佩利用手机交友软件,以比较妩媚的头像去加一些陌生男子为好友,再用娇滴滴的语气与之聊天,诱其上钩。(来源:新民晚报)
很快,一个名叫小胜的男子成为了林某和佩佩的猎物,佩佩提出与小胜线下见面,小胜爽快答应。
饭局上,佩佩一直在灌酒给小胜,小胜禁不住诱惑,连喝好几杯,酒足饭饱之后,佩佩暗示小胜可以去酒店开房,还唆使小胜自己开车。小胜被迷得神魂颠倒之下,酒后开车带佩佩一起去酒店。半路佩佩借口回家拿东西,让小胜先去酒店。
林某及朋友大强则在半路埋伏等待酒驾的小胜,小胜驾车出现后,林某二人则开车追尾上去。小胜下车后,林某二人佯装闻出酒味,要挟小胜给钱了事,无奈之下,小胜当场转账两万五千元了事,大强分得五千元。
1.林某这是想钱想疯了,有这头脑坑害小胜,干点什么不行。因为手头缺钱,想尽快赚钱就采用这种方式,殊不知来钱快的方法都写到了刑法当中。
2.林某让妻子佩佩以色诱的方式,哄骗小胜酒后驾车,之后佯装出现交通事故,以小胜酒驾为借口威胁报警,之后让小胜给钱了事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小胜被林某二人发现酒驾之后,无奈之下,交钱私了,在恐惧心理和并非出于本意之下交钱。
《刑法》中对于敲诈勒索的定义是指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上海市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标准,两万五千元属于数额较大标准,依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他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3.再说说本案中林某的帮凶大强,大强在本案中看上去虽然只出现在了和林某合伙要挟小胜交钱这一幕,但是大强也会涉嫌敲诈勒索罪。
刑法上对于大强这种与林某夫妇一起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定义为共同犯罪,即“共犯”,只不过本案中的大强看上去只出现在了合伙要挟小胜这一情节上,最终对其量刑时,会基于大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很有可能定义为从犯。
如果是从犯的话,依据《刑法》规定,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其实无论是本案的小胜,还是林某夫妇以及大强,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被不切实际的幻想或者虚假现实冲昏了头脑,忘记了生活中,平平淡淡才是真,脚踏实地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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