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大货车司机在高架桥上遇到执法检查,司机将车子停下后,迅速下车往桥边跑去,两名执法队员见状立即跟了上去,谁知司机竟然直接翻越了隔栏跳了下去,事发后官方回应称司机已经当场死亡,事情正在处理中,网友纷纷惋惜称,太不值了。
视频中,一辆渣土车被执法车辆逼停,两名身穿反光背心的执法队员缓缓走向这辆渣土车,就在此时,渣土车司机突然打开驾驶室车门跳了下去,随后便往路边跑去。
这时候,两名执法队员见状,立即冲上前去试图拦住司机。可是,司机还是直接翻越了围栏直接从高架桥上跳了下去。
事发后,官方回应称,跳桥货车司机当场死亡,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有人说,如果这个大货车是满载,那么被抓着就是12分,罚2000元,司机也是明知的,不跑怎么办?
还有人说,这个货车都是百吨王,桥下那么多车和行人,万一把桥压塌了怎么办?
也有人说,大货车司机估计是预判失误,以为中间护栏翻过去之后就是对向车道,他忘了这条高架桥相向的是两条分离的车道,中间是路面的辅道,以为翻过去就跑了,结果却丢了命。
1、本案中,执法队员到底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还是交警队,其实目前还是不确定的。
如果是前者,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显而易见,如果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是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那么,当这种拦车检查发生时,没有履行必要的程序,由此就可能会涉及到执法违法的问题。
如果是交警部门在桥上拦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
这表明,在普通情况下,交警不能在高架桥或高速公路上随意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的。如果是依法执行紧急公务,比如追捕逃犯、处理突发的交通事故等,交警可以在高架桥上拦截车辆。
所以就本次拦停大货车的行为来看,执法程序违法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大。
2、涉事的执法队员是否要为司机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司机跳桥这一情节属于意外情况,作为一名成年人,司机应当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其跳桥行为,执法队员无法提前预判司机会选择跳桥,也不可能想到司机跳桥之后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所以,执法队员是不会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责任的。
同样,在民事层面,是否会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因此,由于跳桥行为是司机自行为之,并不是他人导致的,所以,也是无法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的。
不管如何,这都是一起悲剧,司机到底明知桥下有危险而故意跳下去,还是误以为跳过去就是对向车道,因为司机已经离世,这都成为了一个谜。当然,最后要说的是,执法要有温度,毕竟一个大货车司机背后也是一个家庭,扣分断了财路,往往就断了生路。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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