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11月11日珠海体育中心撞人事件? 又一起给自己找麻烦的典型事件。 肇事司机撞人的地方是珠海体育中心的跑道,正常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车辆进入的。 你跑到车辆不允许进入的地方开车,不是给自己找麻烦是什么? 还有就是,你开车撞了人,勉勉强强还能算是交通肇事,但你一跑,那就不仅仅是肇事逃逸罪加一等的问题,还可能升级为故意伤害。 因为你撞了人马上报警打120,很多被撞的人可能后果不那么严重,而如果因为你没有及时报警打120,被撞的人因此重伤甚至死亡,那么后果可能相当的严重。 这样的,给自己找麻烦的事件,最近相当的多,比如男孩骑行遭碾压案中的涉事司机。 8月11日,河北容城县一名11岁男童跟着父亲以及自行车队在未交付道路骑行团练,摔倒至对向车道,之后遭汽车碾压,不幸身亡。事后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这个看起来是交通肇事的事件,为什么可能成为刑事案件,原因就是出事的道路还没有正式使用。 为了抄近道,驾车到没有开放的道路上行驶,然后撞人后涉嫌刑事犯罪,是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还有被撞男孩的父亲。 10月16日,始终保持沉默的男孩家属公开发声:“如果当初不让他骑车,就没这事了”。 男孩的家属说错了,让男孩被撞的,不是因为骑车,而是在机动车道上骑车,然后速度还那么快。 还记得崂山路虎女吗?这个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不仅逆行,还要插队。然后林先生让她插队,结果路虎女追尾前方大巴车。然后路虎女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林先生,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 可能在林先生眼里,我为啥要让你?我正常行驶,您这逆行还有理了? 但事情反过来想一下,如果你让她插队了,会怎么样呢? 路虎女成功逆行插队,你不用被辱骂,也不用挨耳光。 你有什么损失吗?因为她插队,晚到了几分钟? 生活不是法庭,在不违背道德底线,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适当的妥协,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这个事件中的林先生,也是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当然,那个路虎女的行为肯定不对,然后也是给自己找麻烦的典型代表,直接进了看守所。 这段时间,给自己找麻烦的,还有一个叫襄阳白菜的博主。 这个人为宣传店面,举办了免费送牛肉面的活动,在活动开始前有提前向路人宣传自备餐具。 结果一位没带餐具的老太要求用摊位上的一次性包装盒装面,并且拒付餐具钱,被拒后开始破口大骂,乱扔摊位上的东西,旁边排队的群众无一人阻拦。 为啥说这个店主是给自己找麻烦? 第一因为顾客是上帝。 那个老太太,不管提出的要求多么不合理,不管态度多么蛮横,也是你的顾客,是上帝。 那么应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顾客呢?退一步海阔天空,满足她免费使用一次性餐具的要求,后边的打砸事件不会发生。 第二,这个白菜店主忘了他免费请人吃面的目的是啥了。 免费请人吃面,是为了宣传自己,而不是为了和一个老太太吵架。所以为了宣传自己的大目标,你为啥就不能向老太太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非要因为几块钱叫那个真,然后让你花几万块钱搞的活动,彻底塌房? 别看支持这个店主的人老鼻子了,但这些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正受影响的,还是你的生意。 而且,虽然你活动开始前有提前向路人宣传自备餐具,但那些过路的人呢?你让他们去买锅碗瓢盆? 所以,白菜店主免费送面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为了环保提倡自带餐具。但你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带,那么我们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这样暖心的举措,可能会有更好的宣传效果。 啥?顾客乱扔一次性餐具?门外整个大垃圾桶,提醒每位顾客不要乱扔垃圾。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也许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找之。 你是庸人吗?最好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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