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商场内,男子甩开众人,从一名女子手中,抢夺泰迪犬,女子不停求饶大喊:我错了!男子还是一把抓住泰迪犬,狠狠摔在地上,女子抱着狗大哭。知情人:女子带泰迪狗没拴绳,吓到男子的小孩,不道歉,给男子惹生气了。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
某商场里,很多人被一声尖叫声吸引了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在和一名紫衣女子撕扯,女子歇斯底里的大喊着:你干什么啊?
边上还有人从后面抱住男子,在拉架。
此时,地上一只棕色泰迪犬跟在紫衣女子身边,不停的躲避着。
男子气势汹汹,眼睛盯着那只泰迪犬,恨不得立马抓住它,几个人拉着男子,一边劝阻他冷静点。
男子伸手去抓泰迪犬,没有抓到狗,只是扯到了一件白色外套,他扔掉衣服,怒气冲冲继续抓狗。
紫衣女子在一旁不停的求饶,大声喊着:我错了,我错了!
然而,不管大家怎么拉都拉不住男子,他一使劲挣脱众人,冲到女子身边,伸手一把将泰迪狗抓住了。
女子蹲在地上护着她的泰迪犬,生怕狗子被男子抓走。
随即,男子一把将泰迪狗从女子手中扯了出来,狠狠的摔在地上。
泰迪犬踉跄跑开,紫衣女子急忙跑到狗子身边,抱着狗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原来,紫衣女子带着她的泰迪犬逛商场,但是,她没有给狗拴绳。
在逛街的时候,泰迪狗到处乱跑,给一个小孩惊吓到了,孩子哇哇大哭。
小孩的父亲也就是男子,看到孩子被吓到,非常心疼,便和女子理论起来,还让女子道歉。
然而,女子却不道歉,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泰迪犬没有拴绳是错误的行为。
男子看着孩子惊恐的小脸,加上女子又不道歉,他看到女子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心里的怒火瞬间涌上心头。
男子觉得哪怕你说一句对不起,也是一种态度,也就算了,明明她的狗吓到孩子,居然不道歉,简直是太过分了!
这时,男子已经忍不住心里的怒火了,他直接冲上去去抓紫衣女子的泰迪犬,让它乱跑吓人,非得收拾它一下。
紫衣女子一见男子是真的生气了,她此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要暴怒,她可是控制不住的。
她害怕男子真的把她心爱的泰迪犬给抓到,所以,她害怕了,赶紧大喊:我错了。
但是,这个时候,道歉好像没用了,男子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就是要出口气,就是要抓住泰迪狗。
最终,男子终于抓到泰迪狗狠狠的摔倒地上,女子此时也彻底崩溃了,而泰迪狗被摔倒地上,吓得嚎叫着跑到女主人跟前。
女子抱着狗坐在地上大哭……
商场里的知情人讲:是女子的狗吓到男子的小孩子,开始她也不道歉,男的生气了,狗没事,狗摔一下能怎么,这女的,后来男的生气了,她才晓得道歉。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男子摔狗的事情呢?
1、女子带着狗子出入公共场所,应该给狗佩戴狗绳。
《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紫衣女子作为狗的管理人,应该做到安全防护,也就是给狗佩戴狗绳,在公共场所也应该管理好自己的狗子。
女子的狗子给男子的小孩惊吓到,应该主动道歉,这样可以避免冲突。
而女子没有管理好狗子,在狗子吓到小孩还不道歉,她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2、如果,女子的狗没有拴绳,咬伤小孩,她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去商场带着狗,却没有给狗子做好安全措施,比如,拴绳,戴嘴套,或者没有看好狗导致狗咬伤别人,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此事件中,如果男子的小孩因为女子的狗子受到惊吓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男子可以要求她进行赔偿的。
假如,女子的泰迪狗没拴绳,咬伤小孩,她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男子冲动摔狗不可取,心情可以理解,但莫要冲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因为孩子被女子的泰迪狗惊吓到,女子又不道歉,男子气愤之下抢夺女子泰迪犬,狠狠摔在地上的行为,属于对他人财物的故意损毁。
不过,女子的泰迪犬并没有事,如果,狗被摔死,男子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泰迪犬属于女子的私人财物。
最后,也提醒大家,养宠物也要尽到管理责任,带宠物出门要做好安全措施,更要注意周围,及时管理宠物,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
这不只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宠物负责。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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