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广东 ,一60岁女子将毕生积蓄1000 万元存入银行,准备靠银行利息进行养老!没

广东 ,一60岁女子将毕生积蓄1000 万元存入银行,准备靠银行利息进行养老!没想到,等到取款时,账户里的钱居然不翼而飞!女子要求银行赔偿,银行不仅一分钱不愿意赔,还张狂的表示随便告!女子将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王薇是个女强人,她总是认为靠谁不如靠自己,特别是身边的很多闺蜜告诉她婚后生活不幸福更坚定了她不结婚的想法!

此后,她一门心思挣钱,不再考虑结婚的事情。

转眼间,她已经60岁了,经过打拼积累了千万财富!外人看来这些钱真不少,可是这其中的艰辛,只有她自己知道,每一笔交易都是她用汗水和智慧铸就的财富长城。

有了千万元家产,王薇认为已经实现财富自由,于是,她也像打工人一样准时退休,用千万元本金的利息作为退休金,每天的日子过的轻松自在!

王薇有个好闺蜜叫李丽,两同亲姐妹一般。

李丽的孩子张辉在银行 某支行工作。张辉为了完成存款业绩,让母亲李丽多次劝说王薇把所有钱取出来通过他来存款,并承诺有高额利息。

王薇想着,这是闺蜜的孩子,从小看着他长大,对他有着特殊的信任,而且那高额利息也确实诱人。

于是,王薇决定将自己的全部积蓄交给张辉。她在银行窗口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当天就把其他银行账户里的 1000 万元转了进来。

几天后,张辉果然按照约定,给王薇的另一张银行卡里打入了 1000 万元半年的利息,共 62 万元。

然而,一周后当王薇去取钱时,却震惊地发现账户里的钱不翼而飞。

她心急如焚地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查明存款去向,可工作人员却称无权告知资金流向。无奈之下,王薇只好报警求助。

在民警的要求下,银行经过查询发现,王薇的 1000 万元被转入了某公司的账户。

通过银行提供的长达 5 米多的账户流水,民警发现转账是通过一份《授权委托书》进行的,账户在 5 天内密集转账 200 多笔,都是转入了同一家公司的账户。

第一天转账就高达 81 笔,第二天 21 笔,第二个月里,有一天之内转 20 笔,第二天 40 笔,第三天 39 笔,就这样,王薇账户里的 1000 万元全部被转走。

而委托书的签字人并不是王薇,王薇的银行卡是在 4 月份办理的,可授权委托书 3 月份就有了。

经过调查,民警很快查明这一切是张辉与某公司合伙密谋的。

原来,张辉利用和王薇的关系,以高息为诱惑,骗取了王薇的存款。之后,他利用王薇存款时留存的信息,伪造了《委托划款授权书》,短时间内将王薇的存款全部转走。

张辉及涉案人员全部被抓,涉案公司也受到了惩罚,可王薇的 1000 万存款却没了着落。

王薇于是将银行起诉至法院,她的理由是:自己在银行办理了合法的存款业务,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 465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的安全,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

而且《商业银行法 》第 6 条也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她作为储户,只是正常地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却没能履行保障资金安全的责任,导致自己的巨额存款丢失,银行必须负责。

银行则辩称,王薇是贪图高息,在存款过程中泄露了个人信息,才导致存款被盗。

而且张辉之所以能转走钱,是因为王薇和张辉特殊的关系,王薇自己存在重大过错,银行不应该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院认为王薇贪图高息,在一定程度上泄露了个人信息,从而造成存款被盗,判定王薇自行承担责任,还需承担案件受理费 82860 元。

王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时,王薇提交了新的证据,表明自己在存款时并没有授权第三方交易。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张辉作为银行内部人员,一天之内转账 80 多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而银行并没有察觉。

其次,银行没有对出示的委托授权书进行严格审查,存在明显过错。

再者,王薇帐户在 5 天内聚集转帐 200 笔流入同一帐户,如此异常的情况银行都没有监管到,这表明银行控制系统存有不足之处。

不过,银行仍然辩称,是王薇因为和张辉的朋友关系,泄露了个人信息,才导致了这起事件,因客户个人过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而且王薇未开通短信提醒等功能,未能及时发现账户多次对外转款,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最终认为,王薇确实存在一定过错,因此,银行与王薇应按各自过错承担存款损失。银行需向王薇赔付 45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此裁定为终审判决。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关系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