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女子花99300元购买一辆新车,并购买200万的商业三责险。不成想,仅23天后,女子停在邻居家车库的新车,半夜竟起火自燃了,导致车辆完全报废,邻居家的车库、房屋、室内家具等财物损毁。女子找到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却说非交通事故,不能理赔。女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3492元,法院这么判了!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对小鲁来说买车不仅仅是添置代步工具,更像是一种仪式,标志着多年努力的成果。 攒钱的辛苦,选车的纠结,与4S店讨价还价的拉锯战,每一个环节都刻骨铭心。 99300元落地小鲁终于把心心念念的丰田开回家。 初次驾驶的兴奋,仿佛微风都带着甜味。 但是这份喜悦如同泡沫般脆弱,很快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击碎。 那天深夜小鲁被惊醒,窗外火光冲天,邻居刘某家被熊熊烈火吞噬。 小鲁的第一反应是刘某15岁儿子的安危。 庆幸的是孩子平安无事,但刘某的房子却被大火严重损毁。 经过消防部门的调查,起火点竟然是小鲁停放在刘某家车库的新车。 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新车变成废铁,还连累了邻居一家。 刘某的房屋维修费用高达42000元,加上被烧毁的车辆和车库,总损失达到惊人的203492元。 这笔巨款压得小鲁喘不过气。 而更让她崩溃的是,保险公司的态度。 火灾调查的结果显示,起火点位于车辆中控台仪表盘前方引擎盖内。 排除人为纵火,但是不排除车辆故障导致自燃。 这似乎给小鲁带来一线希望,既然是车辆自身故障,保险公司应该会赔偿吧? 然而现实远比想象残酷,保险公司拒绝对其理赔。 但是刘某认为车辆自燃虽然不是交通事故。 而是属于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双方僵持不下小鲁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湘潭县人民法院,法官仔细审理案件。 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赔偿刘某共计24.5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湘潭中院。 二审维持原判。 小鲁的经历给其他消费者带来警示,购车时不仅要关注车辆性能和价格。 更要仔细研究保险条款,了解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 选择信誉良好的汽车品牌和4S店,也是降低风险的重要因素。 主要信源:(潇湘晨报:新车购买后仅23天自燃还烧毁邻居房屋,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了2024.09.24) (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