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狭义化“特权”一词: 即把从古至今全世界都必然存在的,各种治国施策、立规立法、执规执法等国家层次的正当性特殊权力,歪曲解释成某个人、某群人、某个社会阶层的特别权力。 第二步,污名化“特权”一词: 即把这个社会中,所发生的一切个人性质的背德、违规、犯罪等负面性的事件,全都打包装进“特权”的这个万能口袋中,一股恼的将这个“包袱”丢向国家,进而煽动攻击之! 第三步,糊弄“特权”一词的本质: 对此,特权的前提是什么?必然是得到国家和民众的公认!然而有些人尽去拿一些得不到国家和人民认可的意外事件、犯罪事件等出来,充当公规公认的权力结果,这就是在恶意混淆客观事实。 第四步,凭空煽动反“特权”: 即无理由、无事实、无内容的抹黑定义“特权”,从而尽情的哀号煽情,甚至是据此伪命题去反向定义其他的主题内容(比如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