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广西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峰谷电价。

网友
近年随着新能源的发展,电网结构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为电网的安全稳定和节能环保,许多省份都已实施峰谷电价,鼓励居民在用电低峰期多用电。建议尽快在广西实施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
官方回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一、国家关于居民分时电价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各地加快将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
二、广西尚未推行居民分时电价情况
我区2021年才开始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按照发改价格〔2021〕1093号文件要求,202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1029号),将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铁路(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公共服务性用电外,广西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电、专用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上的普通工业用电。此后结合我区电力供需形势以及电网负荷曲线变化等实际情况,陆续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的时段,按程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609号)等文件。
经现场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因我区大部分居民用电难以错峰导致静态情况下会增加居民较大用电成本,电网公司不具备分时计量表计的改造和对已具备分时计量功能的表计设置、时钟校准等耗时较长耗资较大等因素,我区尚不具备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条件。
三、广西积极推进居民分时电价工作
2024年下半年以来,我区电力净负荷曲线再次发生重大变化,我委会同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对包括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内的具备削峰填谷能力的电力用户特性进行了分析,将合理引导居民电动汽车充电用户参与削峰填谷纳入政策考虑范围,提出了居民生活用电电动汽车充换电分时电价草案,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
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居民、农业的销售电价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由于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会导致居民销售电价总水平发生变化,我委下一步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的意见,按国家相关电价政策部署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及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结合我区实际,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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