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死后第四天,亲生母亲竟然起诉她
亲生母亲,竟然把已经去世的梅艳芳,告上法庭。
“香港的女儿”梅艳芳去世,很多人都在流泪;
妈妈覃美金,却笑了:我是她妈妈,梅艳芳没结婚、无儿无女,她的钱,肯定都会留给我!
没想到,覃美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律师告诉她:梅艳芳每月只给她7万块的生活费,170万给哥哥的孩子,作为教育基金,其余的钱,全部捐出。
覃美金听后,犹如五雷轰顶。
当场大骂梅艳芳:早知道她是个白眼狼,当年一出生,就应该把她丢出去;
当场大骂律师:你们这些害人的律师,合起伙来欺负我!我都七八十岁了,一个月7万,只够吃猪食吧?
为了拿到梅艳芳的遗产,在梅艳芳去世后的第4天,覃美金狠心将她告上法庭。
覃美金肯定败诉。
怒不可遏的她,直接带人冲到梅艳芳的旧居,将梅艳芳家中所有物品,都拿出来拍卖。
覃美金,还配得上“母亲”、这个伟大的称呼吗?
梅艳芳在一个悲惨的环境里长大。
父亲早逝,梅艳芳有2个哥哥、一个姐姐,靠母亲经营一个破旧的“锦霞”歌舞团,维持生计。
母亲覃美金重男轻女,梅艳芳在四岁半时,就和姐姐登台表演,补贴家用。
能赚钱的梅艳芳,从此就成了母亲的提款机。
覃美金嗜赌如命、挥霍无度,是个只知道跟女儿要钱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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