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一位学校食堂员工老李,下班后去自家果园摘柚子,不幸从树上摔下,经抢救无效身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李的家属认为老李是为了给学校冰箱除味才去摘柚子,因此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家属的这番说辞是否站得住脚?法院最终又会如何判决? 信息来源:2024年8月15日光明网《岳阳一学校食堂员工下班后上树摘柚子摔亡,家属起诉索赔60万,法院判了》 湖南大爷喻某在自家院里摘柚子时意外身亡,家属却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60万,理由是喻某摘柚子是为了给学校食堂冰箱除味。 这一事件一经曝光,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认定喻某的行为与学校工作无关。 但这起看似荒诞的“天降柚子”案,却暴露出社会保障体系和理性维权意识方面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湖南某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喻某摘柚子是在下班后的个人时间,地点也并非工作场所,与学校工作无直接关联。 而家属提供的所谓“摘柚子为学校冰箱去味”的证据,也被法院认定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公布后,校方终于松了一口气。此前,家属一口咬定喻某摘柚子是为了学校,在校门口拉横幅、喊喇叭,甚至惊动了警方。 学校领导也明确表态:如果喻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公受伤,学校一定会承担责任。但喻某是在家中发生意外,学校绝不背这口“锅”。 回看事件的经过,喻某在学校食堂工作,下班回家后在自家院里摘柚子时意外摔倒致死。家属认为喻某死得“冤”,一口咬定学校应该赔偿60万,理由是喻某摘柚子是为了给学校冰箱除味。 但校方提供的证据却显示,学校冰箱按规定不能存放除食品留样外的任何物品,且事发前学校冰箱已经损坏送修,喻某作为食堂员工不可能不知情。 近年来,类似“天降柚子”案的事件屡见不鲜,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发人深省。 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足,甚至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为了获取利益不惜采取极端手段,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奉为行为准则。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人群缺乏养老和意外保险,一旦遭遇意外,很容易陷入经济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便将“碰瓷”、“讹诈”视为解决问题的捷径,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转嫁风险,获取赔偿。 “天降柚子”案敲响了警钟,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考验着每一个社会参与者的智慧和担当。 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社会安全网,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障。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障选择,让“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再是一句空话。 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类似事件,应该冷静思考,理性分析,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将自己变成“法盲”甚至“违法者”。 最后,要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倡导诚信友爱的社会风气。“讹诈”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问题。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 “天降柚子”案已经落下帷幕,但它引发的思考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