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仅仅因为两块钱一局的“斗地主”,三名男子竟然被行政拘留三天?广东,民警在火车站广场巡逻,突然发现3人在广场上“斗地主”,竟以赌博为由,将3人拘留3天,没收赌资409元!3人不服,认为他们打牌输赢是买水喝,不是赌博,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大洋网-信息时报在2015-01-30关于《火车站玩2元“斗地主“被拘3日 终审改判处罚不当》的报道。 炎炎夏日,广东某火车站广场,往来旅客步履匆匆。谁也没想到,三名席地而坐、正沉浸在一局“斗地主”中的民工,会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他们被警方以“赌博”为由拘留三日,还被没收了409元“赌资”。消息一出,网络炸锅了。 有人拍手称快,认为“黄赌毒”就该严打,金额大小不重要,关键是要杀一儆百;也有人为民工鸣不平,觉得不过是朋友间消遣娱乐,怎么就成了违法犯罪? 一张简单的拘留通知书,撕开了社会治理中一个敏感的口子: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个人权利,这根线到底该怎么划? 在这起“斗地主”风波中,最核心的争议点在于:三名民工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赌博?想要解答这个问题,还得翻翻法律条文。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罪”的核心要件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要达到“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程度。说白了,偶尔玩玩、小赌怡情,根本够不上“赌博罪”的边。 回看这起事件,三名民工既没有拉帮结派聚众赌博,也没把“斗地主”当成职业,更像是辛苦工作一天后,用最简单的方式放松一下。而且,他们被没收的409元,也仅仅是打算用来买水买零食,和“营利”更是相去甚远。这么看来,警方的认定,似乎有点过于“严苛”了。 其实,类似的案例还真不少见。此前,有几位老人在公园下象棋,因为带有几块钱“彩头”,也被警方带走调查;还有网友爆料,自己和朋友在家里打麻将,因为担心“扰民”,特意选择了在白天、声音小的情况下进行,结果还是被邻居举报,警察上门警告。 这些案例,都反映出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执法边界模糊、标准不统一。 在一些执法者看来,“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只要沾上“黄赌毒”的边,一律从严处理。这种“一刀切”式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但也容易造成执法过度,损害公民个人权利。 毕竟,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从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才是执法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三名民工并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还了他们一个公道。这起“反转”的案件,也释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任何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能任性妄为。 当然,个案的胜利,并不能掩盖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如何避免类似的“斗地主”风波再次上演? 除了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外,更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娱乐休闲观念。毕竟,在一个法治社会,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只有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共同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