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玩大了!”山东,女子改嫁给一个24岁男子,收了对方4万彩礼。办完喜酒20天,女子不而告别。12年后,女子跟男子在网上偶遇,竟又向男子要了40000元,承诺会跟男子重归于好,男子发现再次被骗,要求女子还钱反被打,拿刀将女子和她的现任老公刺死,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36岁的路伟是个货车司机,妻子贤惠善良,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过着平淡又安稳的生活。 可这天,李梅无意中发现,丈夫路伟将他们省吃俭用存下的4万元,借给了他的前妻郭兰兰。不仅如此,路伟还跟前妻通过网络,私下联系了两年多,在商量复婚的事。 李梅果断选择跟路伟离婚。 路伟本以为恢复自由身后,就能跟郭兰兰再续前缘,哪承想,郭兰兰嘴上说跟她的现任老公,感情不好,实际上两人每天有说有笑,在旁人眼里是一对恩爱夫妻,压根就没有离婚的想法。 后知后觉的路伟发现自己再次被郭兰兰欺骗,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们之间的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 当时24岁的路伟,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外地女孩子郭兰兰,那个时候郭兰兰还带着一个孩子,初婚的路伟因家庭困难,再加上母亲有病,所以即便郭兰兰是个单亲妈妈,他也无所谓。 路伟东拼西凑了4万彩礼,将郭兰兰迎娶进门。还在村里办了喜酒,可每当路伟提出要领结婚证时,郭兰兰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 他们在一起20天后, 郭兰兰带着自己的孩子突然不辞而别。路伟连着找了几年,没有任何音讯,从那以后他变得沉默寡言,他的母亲也因为此事郁郁而终。 路伟好不容易走出来,也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步入正轨,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 可2021年,路伟刷视频时,无意中在网络上找到了郭兰兰。也不知道这路伟是怎么想的,面对这个不讲武德的前妻,居然还对她余情未了。 郭兰兰说她已经结婚,丈夫段强对她一点也不好,她想离婚,可段强要求她拿钱补偿。话里话外,郭兰兰透露还想跟路伟再续前缘。 路伟信以为真,然后瞒着妻子借了4万给郭兰兰,两人像热恋的情侣每天在网上联系。 可郭兰兰承诺离婚的事,却没了下文。路伟经过一番打听,发现郭兰兰跟现任老公段强关系很好,于是,提出让郭兰兰还钱。 郭兰兰却否认借过他的钱,声称是路伟主动赠送给她的。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2023年5月4日,路伟不远千里从河南赶去山东,要求郭兰兰还钱。 郭兰兰不仅否认借过他的钱,她的老公还撞坏了路伟的货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路伟冲动之下,拿刀将郭兰兰夫妻俩刺死。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路伟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路伟因感情和经济纠纷,对路兰兰夫妻俩实施报复,故意持刀非法剥奔他们的生命。其行为恶劣,手段残忍,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严惩,故法院判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路伟却认为法院对他的量刑过重,他认为自己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路伟看来,他让郭兰兰还钱不仅遭到拒绝,还被他们夫妻俩殴打,谩骂。甚至连他大货车的挡风玻璃也被砸坏。 他出面制止,段强再次拿砖头砸向他。一气之下,他从车里拿出一把刀,将夫妻俩刺倒在地上,那一刻,他并没有想过要他们的命,只是出于自保,所以是防卫过当。 但法院审理认为,路伟主观意识非常强,他原本去找郭兰兰还钱,情绪就不是很好,可能已经起了杀心,所以在车里准备了一把刀。并非是一时冲动,极有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审法院判决,路伟故意杀人罪死刑。 2、路伟不服,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郭兰兰以结婚为由,两次骗取路伟钱财,其行为令人不齿。 第一次,路伟的遭遇让人同情。 但第二次,他再次被骗,自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时的他已经有一个稳定的家庭,可却在网上跟郭兰兰旧情复燃,瞒着妻子跟对方商理复婚的事,违背了公序良俗。 路伟落到这样的地步,也算是他咎由自取。 路伟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还在进行中,具体结果未知。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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