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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广东,儿子儿媳离婚后,小儿子被判给儿媳,可儿媳却没有接走小儿子,老人养了2

离谱!广东,儿子儿媳离婚后,小儿子被判给儿媳,可儿媳却没有接走小儿子,老人养了2年后,直接起诉儿媳,要21万“带孙费”,儿媳没想到公婆竟然从她结婚到离婚,把帮忙带娃所有的费用都算了进去,而法院判决亮了!   阿珍与小李两个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由于双方之间的好感并不错,两个人便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期间还共同孕育了两个儿子,但是当两个儿子慢慢的长大时,小李就发现家庭花销实在是有些大,他便不得不外出打工。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阿珍与小李聚少离多的,之间慢慢的开始有了矛盾,甚至连一些观念都无法保持一致,时常发生矛盾让两个人十分的苦恼,直到2020年,阿珍再也无法忍受,抛下两个儿子,离开家到外地找了一份工作,再也没有回来。   这期间两个儿子一直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不管是生活开销还是学费等各种费用,也都是由爷爷奶奶承担的,直到2022年10月份,阿珍与小李经过商量,两个人一直这样也不是个办法,不如就让这段婚姻到此为止,于是就此离婚。   经过法院的判定,两个人各自抚养一个,但是自从离婚之后,阿珍根本就没有管过自己的小儿子,依旧让他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至于费用,阿珍也没有拿过一分。   这让阿珍的前公婆非常的生气,毕竟现在他们跟阿珍已经不是一家人了,爱孙子归爱孙子,但是钱阿珍必须得出,一气之下把阿珍给告了,要求其支付这些年孩子所用的所有费用。   法院审理这次案件的时候认为,小李和阿珍作为两个儿子的亲生父母,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尽到父母该尽到的责任,反而把自己的孩子丢给没有法定义务的爷爷奶奶进行抚养,因为爷爷奶奶照顾孙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他们可以向孩子的父母索要赔偿。   经过法院调查,阿珍在2014与小李结婚,到2020年抛下孩子到外地的这期间,由于她的前公公婆婆拿不出其照顾孙子的证据,所以这段时间的补偿,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在2020年阿珍离开家到2022年与小李结婚这期间,需要偿还54000元,而从离婚到2024年3月,需要偿还34000元,共计88000元。   这件事情传到网上引发了很多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表示,既然不想管孩子,那么当初为什么要生下孩子,结果现在受罪的还是孩子。   也有网友表示疑惑,难道作为父亲的就不应该出钱吗?为什么全部都得母亲承担!   公婆帮忙带孩子是情分,并不是本分,他们也不是孩子的监护人,并没有义务带孩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人结完婚后就把孩子丢给了爷爷奶奶。   在新疆就有类似事件,有两个老人一直居住在伊宁市,但是自己的儿子跟儿媳因为工作的原因却一直定居在乌鲁木齐,自从两个人生下孩子后,就没有管过孩子,一直都是两个老人在照顾。   从孩子学走路,甚至说话和吃饭,都是两个老人完成的,但是当孩子长大一点后,儿子跟儿媳却突然要把孩子接到自己的身边,对于两个老人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这一决定无疑让他们有些接受不了,但是孩子终归是要回到父母身边的。   就在孩子在父母身边生活的时候,儿子跟儿媳发现孩子身上有很多不好的坏习惯,他们开始指责这一切都是两个老人教的,他们费时费力的把孩子养到几岁,到头来却费力不讨好,于是两个老人把儿子儿媳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7万元的“带孙费”。   按照情分,公婆在儿媳最难的时候会伸手帮一把,比如带孩子这件事情,但是这是情分,不是理所当然,做了亲人就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   如果婆婆跟儿媳讲情分,那么儿媳自然也要念情,如果婆婆要跟儿媳讲义务,那么婆婆没生养儿媳,自然也无义务,儿媳对婆婆也没有义务,所有的付出和回馈都是双面的。 信源来自:抚州发布2024-7-29——老人必须要给子女带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