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死亡,为何只能主张一份死亡赔偿金
[打卡R]2018年4月至9月,胡某在某专科医院通过辅助生育技术怀孕,术后宫内妊娠,双胎均存活。
2019年1月31日上午8时35左右,胡某夫妇按期前往A[吧唧R]医院处进行四维B超检查,检查过程中,胎儿部分位置并未显示,A医院医生告知胡某多走动,待胎儿体 位转动之后再继续检查,胡某遂于10时26分左右离开检查室,在此期间胡某小便时发现轻微出血。
胡某在休息了半小时左右后,再次进入观察室继续进行检查,而且彩超报告单上一张照片上时间显示为上午11时23分,表明第 二次彩超检查又进行了30分钟左右,第 二次检查后,胡某走出检查室脸色苍白,又并伴有出血情况,A医院处的医师在院内未及时联系主治医生,以及引导胡某尽快急救进行保胎治 疗。直至当日13时16分,胡某才在A医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失望R]2月1日15时50分左右,胡某因咳嗽后出现阴 道大量排液,后娩出一胎儿,A医院告知胡某此属难免流产并且胎儿为无生机儿,胎儿心脑肺及呼吸胃肠全身各大系统均发育成熟,在目前国内医 疗水平下无法存活,胡某及其丈夫坚持要求保住第 二个胎儿,胡某及其丈夫在病程记录上签名确认胡某有难免流产可能。
[汗颜R]之后,A医院送胡某入产房保胎待产,胡某又于当日17时10分娩出一胎儿,应患者家属要求进行抢救,并于17时25分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2月4日,胡某出院,出院诊断为晚期难免流产。
[打卡R]后续,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
医方对双胎妊娠行四维彩超临床价值评估不足,检查时间过长可引起胡某出现头晕、发汗、血压下降等仰卧综合症症状,如患者存在宫颈机能不全,亦可诱发先兆流产的发生,超声科医生在患者出现出血情况后未积ji联系经管医生,或引导患者进行急救保胎处理,尽量避免让孕妇来回走动而加重病情;
此外,胡某住院后医方未积ji分析可能病因,亦未积ji进行常规阴 道内诊检查,如经内诊检查后考虑存在宫颈功能不全可疑时,应嘱患者采取臀高位静卧,必要时可行宫颈缝扎术治 疗,对先兆流产处理欠规范,医方未尽到不 良后果的防范义务及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胡某的流产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拟定过错参与度为40%-60%。
[向右R]法 院酌定医 疗机构按照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