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上海一女子,因迟到问题,一年内被公司扣了209000元工资,女子气坏了,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给女子,公司不服,将女子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小江是生活在上海的一名普通打工人,在2019年的9月,小江就开始在一家医疗机构工作,职位是内勤加销售,月工资为基本工资24000元再加上内勤的绩效6000元。 这样的工资已经足够支撑小江在上海的生活,入职这家公司后,小江像打了鸡血一般努力工作。 但是在21年年底结算时,小江却发现自己的工资有些不对劲。 从2020年11月30日到2021年的11月30日,整整一年的时间,小江竟然被扣除了足足209400元的工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小江有些不敢置信,仔细查看才发现是因为缺勤问题导致的。 原来小江有一个老毛病,那就是爱迟到,这问题虽然不算严重,但累积起来就让人头疼了,因为频繁的缺勤,小江一年才被扣除高达20万的工资。 而这家医疗公司对迟到有一套完整的规定,单次迟到,早退,未经审批外出,或者离岗超过60分钟,就相当于旷工一天;若是每个月迟到次数超过3次,之后的迟到也按照旷工计算。旷工一天的惩罚是扣除月工资的8%。 若是每个月的迟到、早退时间加起来在10到30分钟之内,则是被扣除月工资的1%。 这一套制度让小江是苦不堪言,但她实在没想过,迟到,缺勤这样的小事累积起来竟然能扣到这么多工资,这跟她算的不一样啊。 小江先是找公司领导沟通,但公司坚持认为这样的惩戒制度是没问题的,小江迟到缺勤,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眼看着和公司无法调解,小江也不再多费工夫,直接去申请了劳动制裁,要求公司退回这一年的工资差额。 仲裁结果自然是小江胜利了,可公司不服气,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不履行仲裁结果。 法院审查这个案件后给出了意见,小江缺勤是事实,但处罚程度应该按照她实际的缺勤时间计算,即12781.90元。 法院输了官司,小江也拿回了自己应有的工资差额196618.10元。 缺勤是每一个打工人都难免遇到的问题,而绝大多数公司对此也有不同的惩戒机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规定都是合理的。 在遇到明显不合理的处罚程度时,我们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素材来源: 员工一年内多次迟到被扣工资20.9万元?法院判了 环球网 2024-07-1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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