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愤怒!内蒙古,一女子骑电动车取快递,等红绿灯时被车撞飞,女子这时还无大碍,躺
全网愤怒!内蒙古,一女子骑电动车取快递,等红绿灯时被车撞飞,女子这时还无大碍,躺在地上,还拿出手机准备呼救,谁知肇事者将车头一扭,故意将车轮从女子头上碾压过去,女子当场毙命,肇事者开车飞逃,法网恢恢,公安已将他们抓捕归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
(内容来自: 中国网三农)
57岁的李秀芳(化名),骑着电动车去取快递。
在途经凉城县光明街与农艺路交会处的十字路口时,她停下电动车,耐心等待着红绿灯的指示。
然而,就在这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从后方驶来,狠狠地撞上了李秀芳的电动车。
李秀芳一下被撞的飞了出去,重重倒在了地上,她痛苦挣扎着,想要起身,不想浑身上下疼的撕心裂肺。
她掏出手机,想要拨打求救电话,又一阵疼痛袭来,她浑身发抖,拿着手机的手艰难的想拨打出去。
如果这个时候,车上人赶紧下车抢救,李秀芳根本没有性命之忧。
万万没有想到,那车上副驾驶的人打开了车门,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李秀芳,他一脸的冷漠,丝毫没有施救的意思。
副驾驶的人又关住了车门,这时,惨绝人寰的一幕就发生在朗朗乾坤!
那司机调整了方向,加速朝李秀芳驶来,可怜的李秀芳没来的及呼救,就被那辆车从头上直接压了过去。
李秀芳当场毙命,地上一片血肉模糊,现场惨不忍睹。
可是坐在车上的人似乎没有任何的怜悯和悔意,他们碾压过后直接逃逸。
这一幕被路边的监控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法网恢恢,这几个肇事者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家属们得知消息,悲痛欲绝,女儿梁小雨(化名)哭的撕心裂肺。
她怎么也无法相信,自己的母亲就这样无辜地死在了车轮之下。
梁小雨赶到现场,只看到了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和满地的鲜血,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警察扶起了她,看着失去母亲的女儿,嚎啕大哭,那哭声凄厉,是对那肇事者的控诉,也是对母亲的心痛。
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和谴责。
他们怒斥那车内四人,视人命于不顾,没有丝毫人性!他们纷纷表示,这就是故意杀人,一定要严惩肇事者,为无辜的李秀芳讨回公道。
梁小雨表示,凉城县公安局正在办理这个案件。
司机郑某已涉嫌故意杀人,警方现在已经开始立案调查。
据当地人说,车上四人喝完酒后肇事,目前已经被抓捕。
这四人究竟作何想法,为何会这般残忍?
撞到人后就应该立刻停车施救,车上但凡有一个善良之人,都不会发生后面的惨剧。
我们拭目以待以待,希望肇事者尽快得到应有的处罚。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郑某在撞人后选择逃逸,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还造成了李秀芳的死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郑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并且由于逃逸导致了李秀芳的死亡,因此应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2,郑某在撞人后不予停车施救,反而选择二次碾压后逃逸。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郑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别是当法院认定他的行为具有特别恶劣情节时,他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3,据当地人说,司机郑某是喝酒后驾车。
喝酒后开车压死人逃逸的行为,在刑法中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进行定罪和量刑。
根据该条款,行为人面临的基础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有逃逸情节,刑罚将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刑罚将进一步加重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次事件的情况特殊,公安机关已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调查。
我们拭目以待,看这四个恶魔最终的结果如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