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段不雅聊天记录,引发网友关注。据悉,这段看似是一对恋人大尺度、打情骂俏的聊天记录,当事人居然是来自于当地某区的男、女副区长。
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进一步核查中。也就是说,网友们本以为被狠狠地喂了一波狗粮,瞬间变成了吃瓜群众。
看到这段聊天记录的内容后,网友们总结出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双方有过男女关系;二是部分的聊天内容疑似是在上班时间,甚至是在开会过程中发的。
事发后,有网友猜测这段聊天记录估计是一方配偶发现被绿后,一气之下,直接公布两人之行为的。也就是说,双方当中至少有一方是有家室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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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如果仅仅是出轨,确实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因此两位副区长作为党员干部、公务人员,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规定,党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两位男女副区长,能坐上如今的位置上,想必曾经也是努力过,且也应当是党员身份,因此其行为应当要遵守党员的纪律规定。
其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注意!所谓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背叛婚姻与他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不抚养父母子女等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聊天记录属实,即便一方是单身,另一方也属于插足他人婚姻的行为。即两人的行为均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最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两人在婚内出轨侵害的是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被侵权一方有权要求出轨的一方作出赔偿。即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少占一定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聊天过程中,一方提到要去招商时,另一方说道“你贪我也贪”,这里面是否涉及到贪腐问题呢?
这需要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之后才能下定论。如果属实,那就不仅仅是纪律处分,将涉及到刑事犯罪。
最后,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彻查此事,对于害群之马,应当做到绝不姑息的态度,维护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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