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贵州独山县,一男子深夜持刀伤害了自己的父母、邻居和堂哥一家。在行凶后,男子立即逃离了现场。目前,男子的生父已经死亡,生母还在重症监护,而警方已发出了50000元的悬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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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嫌疑人是38岁的男子黎某。据案发现场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黎女士叙述,案发的时间是·8日深夜。
当时黎女士一家已经入睡,是她的母亲听到狗吠声后查看窗外,发现有人躺在路上,本以为是有人醉酒躺在路边了,结果走近一看,发现周围有不少血迹,于是立即报了警。
黎女士从警方那得知,黎某是在伤害其父母后,打破了车窗,惊动了邻居,邻居出于好奇查看,结果遭到黎某的袭击。之后,黎某又持刀伤害了堂哥一家。
黎女士表示,黎某的父亲平时为人和善,黎某也很有礼貌,从没听说过他们家有什么矛盾,所以怎么也想不通到底为了什么而杀人。
如今,黎某的父亲已经死亡,母亲还在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而黎某则已潜逃。仅仅一个晚上,黎某一家就遭遇如此巨变,令黎女士等人唏嘘不已。
目前,警方已经展开全面追捕,并呼吁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同时警方发布了悬赏金额,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或协助破案的,则将获得20000元的奖励。如果能将黎某抓获,或将其扭送至公安局的,奖励50000元,并对线索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于这一突发的惨案,网友们也都愤慨不已。“凶杀案都对父母下手了,真是六亲不认了。”“人间最大的悲剧,养子不教的恶果!”“妖魔在人间,严刑峻法该用了!”
1、对于此案,黎某的行为无疑是丧心病狂的,也构成了犯罪,那么黎某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从法律上来讲,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根本区别在于故意的内容不同。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行为人的行为都属于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只要黎某是奔着杀害父母、邻居和堂哥一家的目的而实施了伤害行为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
目前,只有黎某的父亲死亡,其母亲在重症室,其他人员均有不同程度损伤,故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其中,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在量刑时比既遂犯要减轻一定的处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行为人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造成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因此,警方需要调查清楚黎某的动机是什么,是伤害还是杀人。
2、黎某会被判死刑吗?
严格意义来讲,黎某的行为不仅大逆不道,对社会危害也很大,所以判处死刑的概率很高。
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结合案件的起因,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后的态度等综合考虑。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如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时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如被害人一方明显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由此可见,死刑立即执行不是那么好判的,况且谁能知道被害者家属会不会谅解。
最后,不管父母有什么错,作为子女就算不闻不问,也不能作出杀害双亲这等大逆不道的行为。黎某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希望法律能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