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吉林,一警校的男生宿舍发生了一起多人校园霸凌事件,多名身穿深制服的学生们冲入某个寝室,对里面的一位同学进行了粗暴的殴打和辱骂,被打同学的室友立即起身想要阻止,结果被对方拦住,场面混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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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起事件发生在·2日晚上,从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宿舍里的几名男生都光着膀子,显然是准备休息了。
突然一群身穿深蓝色制服的学生气势汹汹地冲进了这间宿舍,他们面色阴沉,目光嚣张,一进门就对着宿舍内的一名男生进行了殴打,辱骂声此起彼伏。
宿舍内的其他男生看到室友被打,立即起身试图上前阻拦,但无奈对方人数众多,无法及时救援。
那名被打男生在遭到持续数分钟的殴打后,痛苦地倒在地上,蜷缩着身体不断呻吟,还有一名劝阻的男生则被打得呕吐不止。
此事曝光后,学校政法处的工作人员立即介入了调查,并表示学校会及时发布通报。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们感到难以置信。
有网友说:“这还是警校,这些学生毕业后都会被分到公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的,那老百姓不是没有活路了吗?”
“这样的学校能培养出来啥样的国家后备力量,简直难以想象。”
“震惊!未来的执法者竟然知法犯法!希望学校将参与者施暴者一律清除出去,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
那从法律上来讲,这起警官学校的霸凌事件该如何处置?
首先,这些警校生无视法律和校规校纪,有目的地同学实施殴打、侮辱行为,这不是寻衅滋事,而是故意伤害。
如果殴打行为对被打学生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则这些霸凌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在重伤的,则处3~10年有期徒刑。
如果殴打行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则构成治安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从司法实践来看,警方应当先将这些霸凌者给全部治安拘留,等待伤情鉴定出来后,如果达到轻伤以上伤情的,再考虑是否要予以刑事处罚。
其次,这些学生在学校实施霸凌行为,已违反校规校纪,严重的可以直接开除。
《职业教育法》第49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也就是说,学生在学校是为了学习和提升自己知识和技术水平的,是为了将来就业而努力奋斗的。短短的3~4年的时间,绝对不能浪费,否则就是在浪费青春。
作为学校,应当为教育好学生们做好一切准备,其中不仅要确保知识的品德的教育,还应当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本事件中的那几名打人的警校生公然到同学宿舍揍人,这显然违背了学校教育的初衷,且与现在的防欺凌宣传相悖。
因此,学校可以按照校规校纪,对这些霸凌者的领头人予以处分或开除,对于其他参与人,可以给予一般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最后,涉事警官学校是为政法机关输送人才的学校,对于这样的学校,就更应当注重学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否则的话,还怎么叫老百姓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