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河南三门峡,一女子在烧烤店与闺蜜吃烧烤时,突然间被一名男子持刀并锁喉,烧烤店老板

河南三门峡,一女子在烧烤店与闺蜜吃烧烤时,突然间被一名男子持刀并锁喉,烧烤店老板娘见状,毫不犹豫上前夺刀,而老板见状也迅速上前加入其中,并合力制服了持刀男子。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将持刀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17日18时22分,某烧烤店内有几桌客人正在用餐,店员们都是在忙前忙后时,突然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走到两位正在用餐女子的面前。

就在该男子低头与其中一名女子,不知道说着什么呢,男子突然间从身上掏出一把刀,随后又去掐住女子的脖子。正在忙的老板娘见到有人拿着刀在威胁自己的顾客时,没有半点犹豫,立即上前去抓住男子拿刀的那只手。

在忙着招呼客人的老板见状,也迅速跑了过来,加入夺刀并合力将男子手上的刀抢了过来。

据烧烤店老板事后回应称,报警后,公安民警很快就赶到现场处置,并将该男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老板还说,持刀男子与被锁喉的女子应该是认识的。

1、事发后网友们纷纷为这家烧烤店老板夫妻俩点赞,并表示他们救的不仅仅是女子,同时也是救了男子。

笔者认同这个观点,试想,男子要是一时冲动,他手上又有刀,要是他进一步做出更严重的行为,后果将不堪设想!

2、有网友提出男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才构成此罪。也就是说,由于男子没有致女子轻伤,所以不构成此罪。

而故意杀人罪最主要的是行为人主观上要有杀人之故意。换而言之,如果男子持刀锁喉咙的目的,只是为了威胁女子来达到个人目的,也不构成此罪。

虽然男子的行为大概率不构成上述罪名,但仍然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威胁、恐吓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许多网友认为烧烤店老板夫妻俩属于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但从法律上认定见义勇为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行为人在没有约定义务,也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而实施的制止侵害、防止损失的紧急救助行为。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女子是顾客,烧烤店老板是经营者,即老板是有法定义务的。换而言之,由于老板有义务去保障女子安全。因此老板的行为大概率是不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4、虽然老板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但如果因救助他人而造成的损害,是可以主张“补偿”的。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最后,有网友表示,大概率是男子与女子之间有什么纠纷,才会冲动为之的。

有必要提醒广大网友们,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务必要冷静处置,切勿冲动,否则你想的结果只会离你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