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无证经营私人诊所,让女患者侧卧接受私护按摩,后趁其不注意与其发生关系,女患者察觉异常后马上回身叫停,结果看见男子正在整理裤子,于是她马上报警。最终男子赔偿女患者2.6万元,获谅解,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民法院)
罗姐有点妇科问题,她一个姐妹就介绍她去一个诊所看看,但其实她们都不知道,那个开诊所的刑某只有初中文化!
刑某只看妇科疾病,他自称有多年的从医经验,但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然而,由于他在当地有一定的口碑,一些女性患者还是选择相信他,前往他的诊所就诊。
罗姐就是其中的一位。她被妇科问题困扰已久,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那个私人的诊所。
刑某热情地接待了她,让她侧卧在病床上,称要为她进行私护按摩。
罗姐虽然有些羞涩,但想到能够解决自己的妇科问题,还是决定配合刑某。
刑某检查了一番,跟罗姐说有点炎症,于是就给她塞了点药,并且输了消炎药,罗姐感觉对方治疗的还挺好的,就跟对方聊到了自己的性冷淡问题。
刑某听完后表示,这个自己也能治,表示可以让罗姐多来几次。
罗姐觉得效果还不错,第二天她又来到了刑某的诊所,治疗的步骤跟第一天一样,罗姐接受治疗后,第三天再次来到诊所,想要继续接受治疗。
罗姐接受完治疗后,刑某告诉罗姐,想要效果更好可以进行一下按摩,随即就让罗姐脱掉下衣,侧身背对着自己进行按摩。
刑某按着按着,突然起了不轨之心,先是说话言语挑逗,然后趁其不备发生了关系。
过了一会,罗姐感觉到不对劲,她立刻回身叫停,结果看见刑某正在慌张地整理裤子。
她意识到自己遭遇了性侵犯,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两人的DNA混合物,而刑某自认理亏,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讯,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非法行医多年,并利用职务之便对女患者进行性侵犯。
但是刑某表示,自己是个单身爸爸,本来家庭就困难,但是只要罗姐愿意谅解他,不管多少钱他都愿意赔偿。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1、刑某涉及到哪方面的违法行为?
(1)非法行医
在我国,从事医疗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这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重要措施。而刑某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活动,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2)强奸罪
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他人人身利和尊严的犯罪行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容忍的。刑某利用自己的职业身份和地位,对女患者进行性侵犯,不仅侵犯了罗姐的人身权利,也严重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2、怎么看待刑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罗姐并没有明显的反抗,不达成完全的违背妇女意愿?
这种辩护观点存在明显的问题。
性侵犯犯罪并不仅仅依赖于被害人的反抗程度来判定。被害人的心理状态、恐惧感、以及对于所处环境的无力感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她们的反应。因此,不能仅仅因为罗姐没有明显的反抗就认为她没有受到性侵犯。
刑某作为医生,本应该尊重和保护患者的权益,但他却利用自己的职业身份和地位进行性侵犯,无论罗姐是否反抗,刑某的行为都构成了性侵犯犯罪。
3、法院怎么判的?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刑某违背罗姐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虽然罗姐在案发时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抗,但这并不影响对刑某行为的定性。
考虑到刑某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色字头上一把刀,刑某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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