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福建厦门,一男子租下3栋自建房,花 400万改成160间公寓出租,1年
太缺德了!福建厦门,一男子租下3栋自建房,花 400万改成160间公寓出租,1年后,房东突然反悔,坚持要把房子收回,交给自己儿子打理,男子傻眼了!我们说好租期15年的,我这装修损失谁来赔?房东给出的说法,让男子后悔不已!
陈大妈把家里的宅基地都盖成了楼房,设计成了很适合租给别人的格局,但即将封顶时,陈大妈却犯了难。
当时说要盖房子时,风风火火,拿出来全部积蓄,但到了租房子这一关,却面临着没钱的问题。
陈大妈不知道积了什么德,喜从天降,一名年轻人主动找到她说,会承担装修费,还要把陈大妈的三栋房子都租下来,陈大妈没怎么想,就答应了。
为了把房子装修好,年轻人拿出了400万,将房子装修的非常漂亮,陈大妈也很满意,毕竟她每月也能收到年轻人给她的8万租金.
但她没有高兴太久,就反悔了,原因是,她看到男子赚到钱了!
原来,陈大妈的几栋房子,都是“风水宝地”,年轻人把她的房子装修改造后,足足做出了160间精修房,没多久,就赚了几十万。
陈大妈被租客阿锋改头换面的几栋平房出租屋所赚的钱景儿刺激了她的神经,陈大妈是气的吃不香,睡不着,还联系了自己的儿子,叫他回来接管租房的事。
原来,陈大妈竟然反悔了!当她提出,房子不租给年轻人了,她要让自己儿子管出租的事时,年轻人气愤不已。
都花了400多万出来了,还签订了1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说反悔就反悔了呢?
年轻人叫苦不迭,自己花了这么多钱,却遇到了一个蛮不讲理的大妈,陈大妈不依不饶,坚决要赶走年轻人,他当然不干,一来二去,双方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陈大妈的话,让年轻人惊呆了。
她的主要论点是:她当初建这些房产时未取得规划许可,因此与阿锋的租赁合同根本就无效。
相关司法解释确实说,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的租赁合同确属无效。
然而,令陈大妈失望的是,法院并未因合同无效而判决归还房产给她。
1月16日,据零度时评报道,法院认为,在明确租赁合同无效的同时,还需遵循民法典的"不当得利返还"原则,妥善处理阿锋对房产的投资等问题。
但年轻人确实投资进去了,这里面不管装修,还是家具,全是他用钱买的,全砸进去了,这样离开也太亏了!
阿锋坚持要求陈大妈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如同遇到拆迁那样赔付他400万元的改造费甚至更高。
毕竟,他可是一下子投入了400多万元的硬钱装修和购置家具,现在还没回本呢。
相反,陈大妈宁可按照合同中遇到拆迁时的210万元补偿标准,也不愿多给阿锋一分钱。她理直气壮地说,合同既然无效,就应该"一笔勾销",现在也就是算一年的房租收入作为补偿了。
最终导致双方不欢而散、诉诸法律。然而,当法律仲裁都没能让双方重新"好上"时,钱景之争也就此陷入了僵局...
小编认为,年轻人还是很有理财头脑的,他看出了这块地方很好出租,宁愿投入400多万,也要先租下。
而陈大妈就有点不厚道了,她明知道,自己的房子地方大,位置好,也果断租给了年轻人,当初也是看上了对方提出的,拿钱装修,才这么果断了。
但想结束租赁,好歹得等年轻人回本了,要不然,自己白赚装修,就太坑人了。
相比之下,年轻人的处境也不容乐观。虽说他确实投入了大笔资金进行改造,但整件事情归根结底都源于他与陈大妈签订了一份无效合同。
可怜的年轻人,在法院调解多次后,至今也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不管怎么算,还是大妈占了便宜,年轻人是有苦说不出啊!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有知情的网友,可以在评论区互动,告诉小编此事的最新动态!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官方账号零度时评关于《无证自建房被男子改造出租 房东想收回房子却被法院驳回》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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