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法庭上,小
“天理何在?”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法庭上,小伙声嘶力竭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把我打死了,就证明我有罪!”
刘大蔚是四川的一名小伙子,从小他便对玩具枪十分的喜爱,经常买来进行把玩,这种喜爱一直延续到了他成年。
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在2014年刘大蔚这个刚刚18岁的小伙子,竟然因为在网络上购买了24支玩具枪而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一切还要从2013年的时候开始说起。
2013年,刘大蔚在网络上发现了一个可以购买玩具枪支的网站,对于网站上的枪支,上面也写着“游戏BB枪”。
在看到这些玩具枪之后,一向对这种玩具非常喜爱的刘大蔚便打算购买两三支,用来摆在家中当做装饰品。
于是他便通过QQ这一聊天软件和售卖这些玩具的商家取得了联系,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
然而,刘大蔚在和商家交谈之后方才得知,商家那边的要求是一次性购买20支才发货,而购买二十支的价格也是高达三万多元。
虽然刘大蔚在初二的时候便辍学务工,攒下了一些积蓄,但是他还是跟自己的父母刘行中和胡国继说了这件事情。
在当时一家人都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这些玩具枪都是公开进行售卖,就算有问题顶多也就是被罚款和拘留几天。
所以,最后刘大蔚便在网络上购买了二十多支这种被标为“游戏BB枪”的枪支,但是当时的刘大蔚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因为这些枪支而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在购买完这些枪支之后,刘大蔚便在家中开始静静地等待着这些玩具枪支的到来。
可是刘大蔚等来的却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玩具枪,而是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的工作人员。
原来,刘大蔚在网络上购买的这24支玩具枪当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因此,刘大蔚便被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走私武器罪”的罪名逮捕了起来,并对其提起了公诉。
这样的一个情况让刘大蔚和他的父母都难以接受,他们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购买了几支玩具仿真枪就被定义为了走私武器罪。
而更加坏的消息还在等待着他们,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大蔚进行了开庭审判,在判决当中法院认为刘大蔚的走私情节十分的严重,所以判处了他无期徒刑!
这一判决让刘大蔚和他的父母们再次感到难以置信,他们认为这样的刑罚过于严重,毕竟刘大蔚并不知情这些枪支具有致伤力。
并且,这些枪支也并没有实际的到达刘大蔚的手中,更没有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所以他们觉得不应该被判处这么严重的刑罚。
所以,在刘大蔚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之后,他的父母便开始寻找律师为自己的儿子进行辩护,并提起上诉。
然而,在2014年8月25日,该案的第二次判决过程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却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对此刘大蔚的父母依旧没有放弃,他们继续进行上诉,终于在2018年12月25日上午,这起案件总算是迎来了转机。
在当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刘大蔚虽然构成了走私武器罪,但是其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性,也没有让这些枪支流入社会。
所以,该法院认为,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明显定罪过重,所以经审理法院觉得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刘大蔚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那么对此,您持有怎样的看法呢?您认为法院的这一判决是否合理呢?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信源:
原文登载于观察者网2018年12月25日关于《“刘大蔚网购仿真枪”案再审宣判:无期改判7年3个月》的报道。
原文登载于央广网2016年5月5日关于《网购24支仿真枪 达州小伙以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的报道。
原文登载于今视频APP 2024年5月25日关于《四川达州,一少年因痴迷玩具枪,网购仿真玩具枪被判处无期徒刑,法庭上,小伙声嘶力竭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把我打死了,就证明我有罪!”父母苦苦申诉5年,能迎来转机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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