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3个年轻人买烟不付钱,抢到2盒烟转身就跑。店家骑上电动车去追,追到桥下
四川广安,3个年轻人买烟不付钱,抢到2盒烟转身就跑。店家骑上电动车去追,追到桥下却不见了人影,悻悻而归。几天后,其中一个年轻人家属起诉店家,因店家追逐导致年轻人溺亡,家属索赔28万。店家大呼冤枉,说自己才是受害者,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案件来源:芝麻看视界)
徐建平收到起诉书的时候,整个人都在颤抖。他怎么都没想到,他的不追究反被对方讹上,还起诉要求赔偿28万元,这上哪说理去!
起诉徐建平的,是李林真的家属,而这个李林真则是前段时间前来抢烟的3个年轻人其中之一。
那天晚上徐建平刚准备打烊,就走进来3个小年轻,看起来20岁出头的样子,一进门就左顾右盼,还问徐建平店里最贵的烟是哪个。
徐建平指了指柜台上的中华,说这烟是最贵的,一盒得50多块钱。
其中一个年轻人豪气的说:来两盒。
徐建平就进到里屋去拿,因为要打烊了,就把烟都收起来了。谁知烟刚拿出来,跟在徐建平身后的一个年轻人抢过烟就跑,另外两个早已经跑得没影了。
徐建平还没反应过来呢,屋里就没人了。等徐建平反应了一会,拿上柜台上的车钥匙,赶紧骑着电动车追了出去。
其实就2盒烟也没多钱,犯不上大动肝火的去追。可徐建平一家人本就靠着杂货店微薄的收入为生,为了增加收入还帮人洗车赚点外快。
2盒烟,少说得100多块钱,这得洗多少车才能挣回来,徐建平咽不下这口气,这才追了出去。
几个年轻人跑的挺快,但也没有电动车快,徐建平很快就追上了。徐建平追到大桥上的时候,几个人就分道扬镳了。
2个年轻人往桥上跑去,另一个朝着桥下跑去。徐建平停下电动车观察了一下,就朝着桥下追了过去。
桥下只有一条小路,还黑漆漆的。徐建平打开车灯慢慢的往桥下骑过去,来到河边的时候停了下来,徐建平下车去找人,却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徐建平只能自认倒霉,悻悻而归。
第二天早上,另外两个年轻人居然回来自首了。徐建平一把抓住两个人的手,要他们付钱,可那两人却很害怕的样子问徐建平:你追的那人呢?
徐建平一脸懵,他也没追上啊,这不是明知故问嘛!
两个年轻人说,怎么都联系不上伙伴,打电话也不接,他们很着急。
徐建平带着2个年轻人去报了警,警方将2个年轻人拘留,然后赶紧通知联系不上的那个年轻人家属。
不久后,徐建平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是一份起诉书。因为被他追赶的那个年轻人慌不择路跳到河里溺亡了,家属要求徐建平赔偿28万元。
1、 李林真家属表示,李林真是在被徐建平追逐下慌不择路才选择的跳河躲避,徐建平见死不救,应当对其溺亡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林真到徐建平的店里巧夺香烟后被徐建平追逐,因徐建平骑着电动车比他快,于是李林真才会慌不择路逃到桥下。
徐建平穷追不舍,李林真没办法才选择跳河躲避,导致溺亡。
由此可见,李林真的溺亡是因徐建平追赶所致,所以徐建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因徐建平的追逐导致李林真落水,而且徐建平见死不救,导致李林真溺亡,徐建平应当赔偿。
2、 徐建平表示,他是受害者,他被偷了2盒烟追出去索要钱款很正常,而且他都没看到那孩子跳河,不能说明那孩子是被他追逐才导致的溺水。
根据《刑法》第20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徐建平被3个年轻人偷了烟,因此追了出去,是在保护他的自身权益不被损害,属于正当防卫,并无不当,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而且当时他追到桥下的时候,根本就没看到那孩子落水,也就不存在没有及时施救导致其溺亡的说法,所以对方索要赔偿并无根据。
3、 法院这样判决:
案发时李林真已经年满18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而且徐建平发生追逐的行为,是因为李林真跟其他两个年轻人抢夺香烟所致。徐建平是为了挽回损失才去追逐,而且双方并无肢体冲突,并无过错。
李林真落水导致溺亡,跟徐建平的追逐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徐建平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作为同行的其他两个人,在共同逃跑的过程中并未尽到保护义务,而且李林真的溺亡系逃跑所致,因此两个同行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其他两个同行人向李林真的家属各赔偿4万元,徐建平无需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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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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